“责任准备金”虽不影响保单效力,但对投保人来说至关重要!
如果说保费是保险公司的收入,那么责任准备金就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负债。
打个比方,保险公司推出某产品,实现保费收入100万元。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支付费用或薪金,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必须储备起来,不能随意支取使用。
储备起来做什么?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用来支付未来投保人出险时,可能发生的负债。
这笔资金称为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根据出险概率、经济形势,对未来负债的预测,也是投保人受偿权利的重要保障!
那么,责任准备金与我们具体有哪些关联?下面有请华博精算师为我们解答:
责任准备金这样的专有名词,听上去很枯燥,但和投保人的关系可太大了!
为保障投保人能够如约受偿,《保险法》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那么,什么是责任准备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
简单来讲,就是保险公司为其所承担的保障责任准备的钱,这些钱将来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付给被保人、受益人或者投保人。
也就是我们所领到的保险利益都是来自责任准备金,足见其重要性。
PS: 根据保险业务分类,责任准备金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两大类。
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责任准备金根据其用途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也称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履行今后保险给付的资金准备,适用于长期性人寿保险业务。
源于当年收入的纯保费及利息与当年给付保险金的差额,可分为理论责任准备金与实际责任准备金。
另外,由于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投保人存放在保险公司处的资金,若投保人在保险期内退保或变更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根据当时实际责任准备金的数额确定投保人应享有的权利。
可能有的客户会问“到底我的哪些利益会涉及责任准备金?”
第一,就是保障。
无论是传统医疗赔偿金,还是身故保险金、重疾保险金,都要事先准备好,以确保客户出险时能足额赔偿。
第二,就是给付。
当我们购买基金、年金、祝寿金等期限较长、保证利率的保险产品时,为保障收益稳定和到期给付,保险公司都要事先提存足够的准备金。
同时,分红险也需要做足准备金,满足年度红利要求;额外的增额红利,也会根据不同的规定来执行。
第三,谨防退保,准备好保单的现金价值。
即使客户退掉所有的保单,也有足够的款项支付退保金额。因此,责任储备金应高于整体保单的现金价值。
可见,责任准备金与客户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提存的准备金不够,客户的利益也将受损。
因此,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审慎计提准备金,也就是精算师在计算准备金的时候,会相对保守,以确保所有客户利益都有保障。
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在偿还各类需求后,仍会有剩余,为大家的资金安全多添一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