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移动:http://mapp.b2b-1.com/news/506326.html
核心提示: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申请补发、换发、变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于2024年10月11日9:00—12:00前到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服务股办理,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2号,咨询电话:0351-6856875。

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晋源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确认工作采用网上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并获取报名号后,在“晋源区政务服务网”()进行确认材料的申报。

晋源区政务服务网确认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27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源区政务服务网”()申报确认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见“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申报流程图”(附件2)。

网上审核时间:

2024年9月29日9:00至10月10日17:00(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关注审核结果,状态为“准予受理”的为审核通过,状态为“不予受理”的为审核未通过(“不予受理”的原因请登录“晋源区政务服务网”点击“我的办件-查看-流转过程”查询)。

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10月11日17:00前更正信息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四)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邮寄服务,是否邮寄及邮寄详细地址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信息为准,邮寄状态请登录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小程序查看。

五、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晋源区政务服务网”提供以下确认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太原市晋源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2.持有太原市晋源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4.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并部队。

5.在太原市晋源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二)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四)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提交查询页面电子版。

(五)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扫描件,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114黄页sitemaps,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七)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照片同版),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补发、换发、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换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二)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信息变更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6,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申请变更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的,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三)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申请表(附件7,一式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8,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发、换发、变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于2024年10月11日9:00—12:00前到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服务股办理,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2号,咨询电话: -6856875。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

附件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申报流程图.doc

附件3: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4: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申请表.doc

附件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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