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应该解除吗# 很多人讨论这个话题东拉西扯一大堆,根本没有说到问题的根本。罪犯子女后代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参军等等限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种职业资格审查。就比如各个国家的法律都对任职国家或地区领导人总统、总理、首相和主席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例如需要在本国出生,没有外国国籍或者居住权,年纪最少多少岁等等,这能说是对其他人的歧视吗?这就是资格审查。同样,中国对考公人员的要求也就是职业资格审查,因为公务员不是普通工作,对家庭背景、政治背景和个人品德都有一定要求很正常。不过,随着国家的法治道德应该放松一些审查,比如应该明确哪些犯罪不影响考公审查。例如交通犯罪、过失犯罪、三年以下的轻罪、犯罪受害者(父母侵害子女)等等。有的犯罪要从严,例如贪赃枉法、职务犯罪等等。最大的就是要把资格审查制度明示并大力宣传,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