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公务员几点上班(斗门公安局上班时间)

   日期:2023-05-09     移动:http://mapp.b2b-1.com/news/329360.html

#你是否赞同小区取消物业及物业管理费#

这问题提出来是非常容易,就一句话,但要讨论却没有那么简单。「物业管理」这命题已经涉及到不同范畴的法律法规,也同时牵涉到好几个部门,正如不少留言的提及的就是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权责的关系。

物业管理 Property/Estate Management这不就是由外国传入,香港也参照了然后内地也引进了……香港叫「屋苑」「屋邨/村」,还有商业楼都是一样由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所谓管理,提供的服务内容也离不开那几大项目:保安/秩序、卫生、维护、绿化。专业事由专业的人来做,可能是国家城市化,迈向进步/现代化的过程,有不少习惯了乡镇、农村(同姓村)的,还没有相关或适应过来……但讲到要取消吗?也可能需要斟酌的是「那些事谁来干?」……

就单讲「物业管理条例」而言,大家也知道里面提到一个组织「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组织业委会的手续与过程,全国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已经有好大的差异。首先就是其必要性,物业管理条例甚至民法典也有提到业委会这名字和相关事项,但却没有明文规定每一个小区(我这里只可以以新型多层多栋楼小区来说明)都必须要有,也没有指定成立时间,哪一个政府部门必须要负责完成组织/成立业委会的指标和权责,只是「带领/指导」,有哪一个级别的公务员来带领/指导,能担当该任务和责任吗?到业主为了筹备/成立业委会时,出现有法律上的问题/争议甚至诉讼时,经手的部门也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许在内部有处理方法,但不是法律责任,最后的结局可能就是业委会成立不合法或被推翻,受苦受罪的都是业主们……作为普通市民,感到无奈和苦恼,为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购买的房产,投入时间、精力去组织业委会,都是为了自己能在小区安居乐业,但最后都是落空,原因是「过程手续不合规」或「抵触了某物业管理条例」等等……业主都是老百姓,年轻的要「搬砖」,能有几个有才有能有心有时间去做这些事,每次开会都是在周末或晚上,但与政府部门的却安排在日间……谁能够做到呢?业主又何来知道在「带领/指导」下,会惹上法律诉讼呢?对簿公堂的可能就是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甚至政府部门……究竟政府是支持推动成立业委会还是设障呢?

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小区的事务,本来就是商业行为,但却有一套法律条文来规管其任聘,起作用吗?业主(业委会)是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是乙方,服务供应商,不少案例反映出,尽管业委会的招标流程完全合符法律上的要求,也有街道办/城建办的参与,居委会协调(注意的是居委会并没有执法权),最后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居然可以拒绝交收,最后闹冲突,警察出警也费尽力气才能暂时平息,这是什么一会事?法院可能认定为「合约纠纷」,业委会要与被解聘物业管理公司打官司……这期间小区的实质管理工作,谁来负责? 受苦的还是业主老百姓![流泪][流泪][流泪]

所以这话题,可以讨论三天三夜也不能结束……怎么办? 取消物业或拒交物业费就能解决了吗?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不解决,可能是社会安宁的一大隐患,必须要正视,而且要尽快、马上!

话长了[捂脸]

免责声明:斗门公务员几点上班(斗门公安局上班时间)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删除! (留言)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图文信息
最新发布
行业资讯
最受欢迎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B2B-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