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 公务员(惠州市国考公务员)

   日期:2023-05-09     移动:http://mapp.b2b-1.com/news/326886.html

一场豪赌输掉4.6亿后,吴长江终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吴长江特别喜欢赌博和同别人撕逼,前两次他赢了,最后一次终于输了。 其实吴长江不是一个企业家,更确切地说是个赌博成性的人。

90年代改革开放的时候,吴长江从体制里出来,经朋友介绍,误打误撞地进入一家照明工厂。在照明工厂摸爬滚打了几年之后, 1998年底,吴长江联合两个高中同学胡永红和杜刚凑齐100万元,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开始的时候,三人各司其职,又恰逢行业高速发展,公司第一年营销额就达到了3000万元,而且增长速度很快。

赚了钱后,吴长江就开始了同合伙人撕逼, 先是吴长江主动出局,进而携经销商群体逼宫,最后在2005年,吴长江逼走了两位同学,杜刚和胡永宏各拿8000万元离场。 

胡杜二人的离开,让公司的资金流一下子捉襟见肘。

吴长江拉来了赛富基金出资2200万美元投资雷士,占雷士股权比例35.71%。 第二年吴长江和赛富基金阎焱开始了撕逼。 阎焱说:“投进去以后,才知道吴长江拿公司的钱去赌。我知道以后特别震撼,找他谈话,希望他不要赌,底线是不能用公司的钱去赌”。 后来吴长江又故伎重演,利用雷士的经销商再次逼走阎焱。

之后吴长江又找来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斥资16.5亿港元,完成对雷士照明超过20%股权的收购,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

 有时候吴长江召集高管们在香港或深圳开会,会议结束后便坐上游轮直奔公海,赌个昏天黑地。甚至因为吴长江在澳门赌博输钱,追债者直接堵住雷士工厂的大门,不让车辆出入。 

之后吴长江又开始和新投资人王冬雷进行撕逼,不过这次他没那么幸运,被举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刑14年,现在还在监狱呆着,终于能戒一段时间赌瘾了。

2018年,事发广东惠州36岁的独居女子惠某正在家做家务的时候,突然被一名从她家后院围墙翻进来的男子扑倒在沙发上,然后就疯狂的脱她衣服,尽管女子惠某奋力反抗,但是在绝对力量面前还是无济于事。

男子将惠某按住强行与其发生了不正当行为,事后女子果断选择报警,男子却称自己是冲动了,并不是有预谋的故意为之,对此法院却不这样认为。(来源于广东惠州中院真实案例改编)

事情经过:

男子万某是惠某的前男友,两人曾经恋爱了8年,直到2018年男子万某的“原配”找到女子惠某,她才知道自己居然是“第三者”,然后果断的选择与万某分手。

可没想到的是,万某就像狗皮膏药似的,一直对女子惠某纠缠不休,甚至还经常骚扰她,对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即使后来女子惠某选择结婚依然这样,由于惠某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就她一个人独居,但是无论惠某搬到哪,所谓的“前男友”万某总是能够找到她。

这次居然更过分,直接强行与其发生不正当行为。于是女子惠某选择直接报警,提取DNA证据后,以强奸罪对万某立案。

但万某表示,女子惠某是自己女朋友,只是当时冲动了,发生了一点不和谐而已,自己这最多算家庭内部矛盾,根本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法院却不这样认为。

根据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

而警方在现场第一时间采集到了DNA等体验证据,可以充分的证明双方发生了不正当行为,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可以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万某是在违背了妇女意志的情况下,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子惠某发生关系。

根据调查显示,当天大早上万某依然选择从围墙翻进女子惠某居住的房子,而且从他与女子惠某的聊天记录中看到他向女子惠某提过要发生关系的要求,他是有预谋的,并非临时起意。

而且在发生关系时,女子惠某反抗的时候抓伤了他的胳膊,这足以证明男子万某存在暴力行为,明显违背了女子的意志。

在事发后,男子万某逃走后居然还给惠某发消息:我知道今天可能伤害了你……并转给了女子10000元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足以证明男子万某强行女子与其发生关系,是已经蓄谋已久,构成强奸罪。

最终审理判决: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男子属于强迫女子与其发生不正当行为,构成强奸罪,但事后选择了积极赔偿受害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样的人真的太可怕了,明明自己有十几年的婚姻,还欺骗女子与其恋爱接近10来年,并且人家知道后分手,他还恬不知耻继续去纠缠别人,甚至强行别人与其发生不正当行为,简直就是“恶魔”。

男子万某认为自己利用这样的手段可以轻易获取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他却没想到,只要追究起来,他将需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终将是得不偿失。

同时也提醒女孩子们,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对于这种男人一定要远离。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如果遇到问题个人无法处理,请记得及时选择报警,以免遭到更大的伤害。

图自网络如侵删

#惠州中院裁定宣告光耀集团破产#这种小马拉大车的房地产企业,只要宏观调控一来,房地产降杠杆,必定会出大问题。如果能够顺利破产,而老板免于刑事追诉责任,那都属于幸运的。这也给了购房人极大的买房警示信号,如果要买房,争取尽量买现房别买期房,期房的风险越来越大,很有可能随着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而变成烂尾楼。

光耀集团最辉煌的时候,曾经挤进过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名单。但是他的资金一直都很紧张,属于在钢丝上跳舞的那种。当然他也谋求过资本上市,不论是港交所上市,还是在国内A股买壳上市。但是我们想想他上市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融资降杠杆。如果他真的上市成功了,那带给投资者将更大的麻烦和损失。幸亏没有上市成功啊。

房地产企业本来是一个实体行业,但是生生的在我国变成一个资金杠杆型的金融玩法。杠杆比例非常大,这几年国家就是想让房地产企业回归实体,所以不断的进行压杠杆,资产负债表有效缩表。当然,有些房地产企业成功的缩表降杠杆了,有些还陷入在危机之中,不知前途如何。但是像惠州光耀集团,在没有宏观调控的时候资金链就很紧张,那么他怎么可能现在还存活呢?

未来推动现房销售的呼声越来越高,期房期房销售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其实在全球采取期房销售的地区不多,大多数国家都是只容许房地产商卖现房,不允许卖期房,卖楼的前提必须是房屋达到交房标准才能进行对外销售。这是一个房地产企业去杠杆的最好策略,既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稳健经营,也有效的保护了买房人的利益。头条热榜

广东惠州,男子得知外出务工的妻子出轨同村男子后,遂上门与对方理论,被对方打伤后。男子当晚持刀将其杀害,事后男子打电话告诉妻子并让其报警。检方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男子却以主动让妻子报警为由,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最后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广东惠州中院)

男子顾某与妻子刘某恋爱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婚后刘某外出务工时,与在同一城市开厂的同村男子李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起初两人还是瞒着各自家人偷偷在一起的,可两人在酒店开房出来,被顾某的堂哥看到后,二人不再隐瞒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顾某得知此事后,多次打电话要求妻子回家商量解决此事,但妻子却不予理会。

事发当天,顾某得知李某回老家为亲戚奔丧后,遂上门去其理论。不曾想,李某竟然把顾某殴打在地,并声称是顾某妻子找他在先的,责任不在其一方,甚至还嘲笑顾某自己管不住老婆,丢男人的脸。

顾某一气之下,遂于当天晚上从家中取来一把菜刀,在李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伺机报复李某。当天晚上23时许,顾某趁李某不注意时,持刀从身后砍向李某颈部等身体要害部位,致其倒地不起后,顾某打电话给妻子,让其报警。

妻子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后,第一时间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在现场将顾某抓获归案。但李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李某系因被锐器刺到身体要害部位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顾某。但顾某却认为,从其主动让妻子报警来判断,其主观上是不想造成李某死亡后果发生的。

顾某的意思就是说,其主观故意是想通过伤害李某的身体,来实现其报复目的,因此其行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一、那么顾某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

司法实践中,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区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否追求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注意!这种主观故意是行为人作案前或作案时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作案后再来后悔,那就不算了。

具体到本案中,检方认为,从顾某一开始准备菜刀,并持续砍向李某身体要害部位12刀来判断,其主观上是就想放任、追求李某死亡结果发生的。

检方同时还认为,虽然顾某作案后打过电话给妻子刘某,让其报警,但从其作案30多分钟后才打电话及双方陈述的对话内容来判断,并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没有杀人之故意。

据此,检方认定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二、检方认定顾某有以下几个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1、本案被害人李某插足他人婚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先,殴打他人违法在后,属于重大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本家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应当对顾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顾某通知妻子报警后,在明知已经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民警到场处置,到案后亦能如实供述,故能认定为自首。

3、顾某在警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亦是可以从轻的范畴。

《两高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的,可分别减少40%、15%以下基准量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方的观点,并根据本案顾某的犯罪情节以及其悔罪表现等,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顾某无期徒刑,并判处其民事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7万余元。

来源:娟姐看法 (注: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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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男子得知外出务工的妻子出轨同村男子后,遂上门与对方理论,被对方打伤后。男子当晚持刀将其杀害,事后男子打电话告诉妻子并让其报警。检方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男子却以主动让妻子报警为由,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最后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广东惠州中院)

男子顾某与妻子刘某恋爱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婚后刘某外出务工时,与在同一城市开厂的同村男子李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起初两人还是瞒着各自家人偷偷在一起的,可两人在酒店开房出来,被顾某的堂哥看到后,二人不再隐瞒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顾某得知此事后,多次打电话要求妻子回家商量解决此事,但妻子却不予理会。

事发当天,顾某得知李某回老家为亲戚奔丧后,遂上门去其理论。不曾想,李某竟然把顾某殴打在地,并声称是顾某妻子找他在先的,责任不在其一方,甚至还嘲笑顾某自己管不住老婆,丢男人的脸。

顾某一气之下,遂于当天晚上从家中取来一把菜刀,在李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伺机报复李某。当天晚上23时许,顾某趁李某不注意时,持刀从身后砍向李某颈部等身体要害部位,致其倒地不起后,顾某打电话给妻子,让其报警。

妻子报警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后,第一时间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在现场将顾某抓获归案。但李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李某系因被锐器刺到身体要害部位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顾某。但顾某却认为,从其主动让妻子报警来判断,其主观上是不想造成李某死亡后果发生的。

顾某的意思就是说,其主观故意是想通过伤害李某的身体,来实现其报复目的,因此其行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一、那么顾某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

司法实践中,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区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否追求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注意!这种主观故意是行为人作案前或作案时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作案后再来后悔,那就不算了。

具体到本案中,检方认为,从顾某一开始准备菜刀,并持续砍向李某身体要害部位12刀来判断,其主观上是就想放任、追求李某死亡结果发生的。

检方同时还认为,虽然顾某作案后打过电话给妻子刘某,让其报警,但从其作案30多分钟后才打电话及双方陈述的对话内容来判断,并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没有杀人之故意。

据此,检方认定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二、检方认定顾某有以下几个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1、本案被害人李某插足他人婚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先,殴打他人违法在后,属于重大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本家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应当对顾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顾某通知妻子报警后,在明知已经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待民警到场处置,到案后亦能如实供述,故能认定为自首。

3、顾某在警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亦是可以从轻的范畴。

《两高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的,可分别减少40%、15%以下基准量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方的观点,并根据本案顾某的犯罪情节以及其悔罪表现等,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顾某无期徒刑,并判处其民事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7万余元。

最后,希望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即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应当理智对待!就本案而言,妻子出轨,顾某可以起诉离婚维权;被李某殴打,顾某可以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总而言之,冲动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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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集团负债超200亿#【唏嘘!昔日#百强房企光耀集团破产#!董事长远走香港至今,留下数个超级大盘,购房者怎么办?】曾经的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彻底凉了”。9月26日午间,“光耀集团管理人”发布公告,经本案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均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2018年1月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一则公告称,已于2017年12月11日正式受理光耀集团申请破产重组案。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清查资产总额为64.03亿,负债清查总额达79.7亿元,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亿元,债务总额合计近106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东江时报曾报道,截至2018年5月2日,超过1100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总额逾人民币212亿元。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光耀暴雷后,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远走香港至今,光耀集团开发的荷兰小城、光耀翡俪港仍烂尾。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曾发出了“悬赏令”,寻找郭耀名线索,最高悬赏金高达160万元。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破产重组的相关比例,债权清偿会按照相关顺序执行。其中,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欠缴税款本金和社保债权等会得到优先偿还,普通债权次之,不足部分将按比例偿付。

对于买了光耀集团还未建设完成房子的购房者,周争锋表示,购房者与光耀集团原来的合同将由管理人决定是不是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了,则转化为合同债权,只能申报债权,不能得到房产。(每经,泽塔)网页链接

#患精神分裂男子为求死刑杀人被判死缓##案件速递##患精神分裂男子为求死刑杀人被判死缓#【患精神分裂男子为求死刑杀人,被判死缓后上诉求轻判被驳回】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披露一起患精神分裂男子为求死刑杀人刑事案件。据悉,男子钟某军想结束生命,但怕自杀痛苦,便想通过杀人而被判处死刑,最后杀害一名饭馆老板。2019年6月,钟某军去饭店吃饭时感觉饭店老板杨某某在骂他,便用水果刀捅向杨某某,致杨某某当场死亡。惠州中院一审判决钟某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对钟某军限制减刑。钟某军提出上诉,认为量刑过重,近日,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花山检察)

深圳吴迪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二审12月8日上午在惠州中院开庭。深圳律协派员、广州及深圳近二十位律师同仁旁听了庭审。开庭前我和法官关于旁听问题交涉十多分钟,后同意开放旁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该案其实罪与非罪按照一般常识就可以厘清,希望吴迪律师案取得好结果。 我从11月28日到12月9日待了近半个月,其中经历了由落地三检到如今全面取消落地检、由12月1日开庭调整到12月8日开庭的变动,可谓一波三折。人生一波三折很常见,祝愿为人忠厚谦和的吴迪律师好运。 感谢大家关注吴迪律师案。 下图为庭审后部分律师合影!

@刘录lawyer(诗性正义):关注深圳吴迪律师案。深圳吴迪律师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二审12月8日上午在惠州中院开庭。深圳律协派员、广州及深圳近二十位律师同仁旁听了庭审。开庭前我和法官关于旁听问题交涉十多分钟,后同意开放旁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该案其实罪与非罪按照一般常识就可以厘清,希望吴迪律师案取得好结果。 我从11月28日到12月9日待了近半个月,其中经历了由落地三检到如今全面取消落地检、由12月1日开庭调整到12月8日开庭的变动,可谓一波三折。人生一波三折很常见,祝愿为人忠厚谦和的吴迪律师好运。 感谢大家关注吴迪律师案。 下图为庭审后部分律师合影!

#惠州中院裁定宣告光耀集团破产#曾经在惠州风光一时的地产公司拉下了帷幕,光耀地产破产与市场关系不大,与其发展战略关系很大。光耀重仓惠州,而惠州房价近十年来几乎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里涨幅最小的。曾经跟它一样发迹于惠州的龙光地产,由于把战略重心迁往深圳后,随着深圳的房价的飙涨,龙光也是逐渐发展壮大,如今已经成为了一方诸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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