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新法成笑话(新公务员法全文)

   日期:2023-05-09     移动:http://mapp.b2b-1.com/news/316158.html

北宋的时候,王安石推行新法,有个叫邓绾的人想巴结王安石,就上书宋神宗赵顼,吹捧王安石是伊尹、吕尚一样的人,推行青苗法、免役法深得人心,大大的好,邓绾因此得以高升。

乡里人都笑话、辱骂邓绾这小子丧良心,青苗、免役在民间究竟被搞成了什么样子,老百姓什么看法,你小子不知道吗?可邓绾怎么说:“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你们愿说啥说啥,反正我高官得坐骏马得骑,我目的达到了。

对邓绾这种人来说,说什么不重要,说什么能换取什么利益才重要,所以你对他观点的批驳、笑骂,压根伤不到他,因为人家和你不一样,观点只是他的生意。他并不真想着照着自己说的观点来活。

忽悠者长存。

#此文转载网络#

笑话!我们小时候家里养猪到过年宰杀,村里左邻右居都来买,家里留些肉,几千年都这样,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不放心肉,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河南信阳,一位村民买了一头328斤的毛猪,随后私自宰杀,并以每斤7.5元的价格售卖,万万没想到,才刚刚卖了20斤,就被市监局查处,不仅剩下的猪肉被没收,还要被罚款10万元。 据悉,这头毛猪购买的价格是5.3元每斤,宰杀后得猪肉264斤,而村民被罚款的原因,系猪肉没有经过检疫。 有网友认为,从村民卖猪肉的价格来看,显然这是一位良心小贩,考虑到一共只卖了20斤,所以应当从轻处罚;也有网友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利润低,就随随便便网开一面。 1、俗话说:大寒小寒,杀猪过年。每年的腊月,在农村地区,家家户户都会杀年猪,没有专门的屠夫,都是亲戚邻居帮忙,事后再来一顿杀猪菜,也算是农村千百年的习俗了。 但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农村地区不规范的杀猪卖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比如在四川巴中,就规定村民不能私自杀猪,必须要经过村里、乡里层层审批,获得批准后才能宰杀,而且宰杀必须用镇里指定屠户,每杀一头猪要支付100元。 也比如,广西村名杨某因为未经检疫,宰杀了自己家的猪,而后拉到集市上去卖,也因此被罚款10万元。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也就是说,河南信阳的这位村民私自杀猪可以,但是只能自己食用,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贩卖,否则就违反了上述规定。 如果这位村民想宰杀后贩卖的话,必须到定点的屠宰场宰杀,然后经检疫合格盖章以后,才能进行销售。 现在村民未经检疫就进行销售,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应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可以看出,村民私自杀猪卖肉的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法律规定,具体适用哪条,要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优于行政法规的原则来定。 众所周知,《生猪屠宰条例》于2016年2月6日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所以对比两部法律的实施时间,应当适用新的《食品安全法》。 此外,《立法法》规定,当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应适用法律的规定。条例属于法规,而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根据法的效力来看,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 具体到本案中,村民贩卖了20斤猪肉,价格不足1万元,所以其罚款的区间在10万元至15元期间,当地相关部门处以1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从轻处罚。 最后,食品安全大于天,为了大家能够吃到放心的猪肉,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我与宪法40年#

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河南信阳,一位村民买了一头328斤的毛猪,随后私自宰杀,并以每斤7.5元的价格售卖,万万没想到,才刚刚卖了20斤,就被市监局查处,不仅剩下的猪肉被没收,还要被罚款10万元。 据悉,这头毛猪购买的价格是5.3元每斤,宰杀后得猪肉264斤,而村民被罚款的原因,系猪肉没有经过检疫。 有网友认为,从村民卖猪肉的价格来看,显然这是一位良心小贩,考虑到一共只卖了20斤,所以应当从轻处罚;也有网友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利润低,就随随便便网开一面。 1、俗话说:大寒小寒,杀猪过年。每年的腊月,在农村地区,家家户户都会杀年猪,没有专门的屠夫,都是亲戚邻居帮忙,事后再来一顿杀猪菜,也算是农村千百年的习俗了。 但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农村地区不规范的杀猪卖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比如在四川巴中,就规定村民不能私自杀猪,必须要经过村里、乡里层层审批,获得批准后才能宰杀,而且宰杀必须用镇里指定屠户,每杀一头猪要支付100元。 也比如,广西村名杨某因为未经检疫,宰杀了自己家的猪,而后拉到集市上去卖,也因此被罚款10万元。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也就是说,河南信阳的这位村民私自杀猪可以,但是只能自己食用,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贩卖,否则就违反了上述规定。 如果这位村民想宰杀后贩卖的话,必须到定点的屠宰场宰杀,然后经检疫合格盖章以后,才能进行销售。 现在村民未经检疫就进行销售,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应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可以看出,村民私自杀猪卖肉的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法律规定,具体适用哪条,要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律优于行政法规的原则来定。 众所周知,《生猪屠宰条例》于2016年2月6日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所以对比两部法律的实施时间,应当适用新的《食品安全法》。 此外,《立法法》规定,当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应适用法律的规定。条例属于法规,而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根据法的效力来看,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 具体到本案中,村民贩卖了20斤猪肉,价格不足1万元,所以其罚款的区间在10万元至15元期间,当地相关部门处以1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从轻处罚。 最后,食品安全大于天,为了大家能够吃到放心的猪肉,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条例规定,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我与宪法40年#

晨读历史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美食家、水利专家

苏轼

(接续16)

李定就立刻上蹿下跳了,先是伙同舒亶、何正臣等同僚,卖力在宋神宗面前添油加醋,给苏轼扣上“托事以讽”“诋毁朝政”等大帽子。蔡确王珪等宰执重臣也暗自“助力”,终于叫宋神宗下了御批,将苏轼从湖州押到京城下狱。

苏轼人生里最屈辱的一幕开始了:由于事先得到李定的“授意”,官差们来到湖州,就是直接进府衙抓捕苏轼,过程简直“如驱犬鸡”。进入御史台狱后,苏轼又遭到了残暴的逼供审讯。当时同样被囚御史台,与苏轼只有一墙之隔的北宋科学家苏颂,就亲耳听到了苏轼每天受审时遭到的辱骂,并以诗文记录了那凄然一幕:遥怜北户吴兴守,垢辱通宵不忍闻。

更叫后世读史者感到可耻的,却是李定们给苏轼定的罪名。苏轼被捕入狱的由头是“托事以讽”,那么证据呢?李定们随即展开行动,把苏轼那些年的所有诗文全部翻烂,逐字酌句的“找证据”,乍一看去,真是很有“收获”。

比如苏轼的名诗《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以两棵桧树挺拔的风姿,来表达刚正不阿的人生追求。却被李定同伙舒亶抓住“世间唯有蛰龙知”一句,硬说这首诗在诽谤宋神宗。变法派重臣章惇气的愤怒驳斥:古往今来称号里有龙的多了,诸葛亮还叫“卧龙”呢,难道这也诽谤皇上了?这真是“亶之唾,亦可食乎?”舒亶吐口吐沫,你们都当饭吃?

以这个奇葩逻辑,苏轼的《书韩干〈牧马图〉》,被他们说成“讥讽执大臣无能”。《次韵达章传道见证》也被扣上“指斥乘舆”罪。《次韵答邦直、子由五首》更被冠以“诽谤君父”的大帽。所有这些“罪名”,不是从苏轼诗文里断章取义,就是望文生义胡乱解释。

折腾到最后,连宋神宗本人都受不了,听完苏轼的“罪证后”连连感叹:“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外加已经赋闲的王安石,也出面为苏轼求情。一度已逼近死亡线的苏轼,这才逃过一劫,落得贬去黄州。

但这场死里逃生的无妄之灾,却也恰恰戳中了此时北宋的症结:一场“王安石变法”,固然取得富国强兵的效果,但变法启动后,如李定这样的一批奸诈小人也乘虚而入,就凭投机钻营,就堂而皇之的招摇过市。这群人实干无能,却是构陷有方,而苏轼的悲剧,只是个开始。

就是在苏轼“乌台诗案”七年后,即北宋元祐元年(1086),当年“乌台诗案”的“幕后黑手”之一蔡确,也被旧党们罗织罪名,抓住其诗作《夏日游车盖亭》里的几处段落,硬给蔡确扣上“讥讪”的罪名。这位“元丰变法”时代的顶梁柱,最后落得贬死岭南。

而到了北宋亡国前夜的宋徽宗年间,这种以诗文为“工具”的攻讦方式,更到了白热化的地步,就连陶渊明李白杜甫等人的诗作,北宋末年时都一度遭到禁毁。而到了靖康之耻前夜,外面金兵步步逼近,汴京城里当权的“旧党”们,却在忙着痛骂王安石,闹出“不管炮石,却管安石”的笑话,成了北宋亡国的丧钟。

而比起这沉痛的教训来,更值得后人铭记的,却是这场灾难里的苏轼本人。

在经历了死里逃生后,苏轼依然难忘自己当时绝望的心境:“留诗不忍写,苦泪渍纸笔”。贬到黄州后的相当一段时间,他借酒浇愁到了“白酒已尽谁能借”的地步。以他给秦观词条的叹息说:“但得罪以来,不复做文字”。可见心灵创痛之深。

但是,元佑元年,当宋神宗去世后“旧党”得势,“新党”们惨遭清算,“王安石变法”将来被全盘废除时,却是遭过“新党”构陷打击的苏轼站了出来,当时因“诋毁新法”获罪的他,却逐条驳斥了“旧党”对“王安石变法”的抹黑污蔑,为王安石们富国强兵的功业正名。哪怕曾有“苦泪”,哪怕一度“不复做文字”,但苏轼,依然是那个襟怀坦荡的苏东坡。

透过这场闹剧里,各种蝇营狗苟的算计,不同的人物命运,我们记住的,却是苏轼,这位北宋大文豪伟岸的人格。

历史上唯一可以奴役皇帝萧宝卷的女人潘玉奴,为何苏轼肯定她?

“梁武帝萧衍英明纳谏,没有封潘玉奴为妃。军官田安奏请要娶潘玉奴为妻,潘玉奴却不干,她哭道:“以前受君主恩遇,如今怎能匹配下人,我唯有一死了之,决不受辱!”

金碧辉煌的玉寿宫大殿,朱红色大门之内,碧绿色的莲叶铺天盖地,层层叠叠地铺满了大殿的所有地面,玉盘一般。其实,这些莲叶确实是天价翡翠雕琢而成,色泽圆润,柔腻光滑。

莲叶上晶莹剔透的露珠用珍珠嵌就,一颗颗颤颤巍巍,似乎一不小心就会滚落莲叶的中心,形成清澈的一小洼潭水。更引人注目的是一朵朵金莲,含苞待放的蕾,热情绽放的花,娇羞雅致的蕊,都是能工巧匠们用黄金铸成。整个的大殿,俨然就是一池黄金翡翠珍珠的盛宴。

而这场盛宴,仅为了讨好一个绝世佳人——潘玉奴。

(一)佳人本私人乐妓,一双美足让皇帝神魂颠倒

永泰元年七月己酉日(公元498年9月1日),齐明帝萧鸾驾崩,太子萧宝卷继位,成为南朝齐第六位皇帝。

(待续17)

监理工作日记 试论监理项目的用人之道

近一个月,一直尝试升级管理,但是没有想到,人数没有加上去,反倒是开启了人员辞职的势头,这很令人扫兴,反映了管理中存在重大的问题。

这几天,老板带人过来帮助我反思,被我怼了回去,还自鸣得意,现在看来,我的思路真的走偏了,好在老板不愧是做管理的出身,没有过多的要求,放了一放,让我自己思考,现在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确实是存存在的,我的管理思维和现实真的不符合,是和社会现实拧着干,是乌托帮的监理模式,虽然小有成效,但问题更严重,格局不大,无法凝聚各方的共识,吸引有效的资源至本项目上。

先说辞职的事吧,首先是资料员毕业返校,这个与我关系不大,本来我也不喜欢用实习生,是人事部安排的,用他们成功率很低,这个我知道。第二个,监理员吧,工作还没满一年,才加完薪,还是嫌工资低,走了。他初来这个项目时,当时是找不到工作,态度无比谦和,据说一年内,我这是第三家单位了。这刚找到工作,就完全变了脸,而且,今天辞职,第二天就计划去别人那里报到了,内心里也很鄙视这份工作。至于项目上谁接替他的工作,丝毫没有考虑过。合同上规定的交接期,对他也没有什么约束 。

老板过来提醒我,你喜欢用年轻人,但年轻人的特点就是喜欢换工作,好奇心强,你得反思。我当时不服气,认为是公司开的工资低了,为什么不接近总包给年轻人开的工资呢?当时副总教训我说,你总认为这些年轻人是人才,我给你讲,他们要真的是人才,就不会来做监理了。前两天,我还把副总的话当笑话给同事们在办公室分享。

然后,新增补来的一个毕业生,从外地过来的,来了三天,还没有上班,把这当成找工作的居点了,可能哪个公司给的工资高一点,也不打招呼,走了。

前几天才辞职的监理员,来的时候他还带了一个同学,一看人家工资上去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辞了,据说打算改行做水利行业。临走时,放了一句话,少不做监理,老不干施工。本来也想第二天就走,这会儿我也不敢和他们讲究面子了,不给他签字,让他30天后再来找我。现在才安静下来。我好让人事重新安排人员。

这几天,看到这些活生生的事例,不由得我反思啊!看来,我真的错了,我太天真了,教训啊。好在,我一直不爱用年龄大的监理,认为他们是老油条,我经常讲8个字概括,”混吃等死,吃拿卡要“。我独创新法,一直坚持用两类人,一类是施工单位过来的人,一类就是这些新毕业的学生。这是我自以为是的秘招。好在第一批人,一直很稳定,发挥正常,否则,队伍还不大乱?

对于第一类人,我原来是打算过渡使用的,认为才毕业的年轻人多了,形象不好看,用一些年纪稍大的人,充充门面,年纪太大的监理行业的人,我认为那简直就是精神不正常的居多,现在我也没有改变这种想法。

而对这帮新毕业的人,我当时的评价是,年轻人是一张白纸,没有不良习气,不吃拿卡要,而且有上进心,一教就会。我会教啊。对他们高看一眼,寄予了很高的希望。万达、万科,这些大企业估计也有过和我一样的想法,对外面的人总看不顺眼,找一些白纸,来随意描绘,寄望于打造成较高素质的人才。其实,失败的路上,我并不孤单,他们的管培生,和我招来的这帮学生,都失败了。都是属于拔苗助长的行为。

失败的原因在哪里?最大的问题,就是心智的不成熟,而做管理,首要在于人情世故。得有方向感,知道平台才能造就人。你聘用一个才毕业的吧,他或许认为是给了你一个机会,临走时,也不打招呼,实习生或者才工作的人,经常这样干。其次,跳槽等同于家常便饭。我听说一个以前离开项目的监理员,平均两个月跳一次,越跳越差,越差越跳。本地的监理公司,已经跳完了,最终跳到外地去了,没有消息了。他们一般以半年为换单位的时间刻度。本来吧,年轻人都有这样的问题,但是监理行业现在门槛低,或者没有门槛,他们很容易跳槽,进入总包你得有一定的门槛,略微稳定一些。当然,对于个别天资就有管理才能的人,那另当别论。

这帮孩子,之所以选择做监理,最直接原因,学习能力低一点,这当然如我们副总所讲,如何引导他们成才是另一个专业问题,以后再分析。

好在我当时还用了一批年纪稍大的,从总包过来的人,他们有坚定的职业方向。他们可能做不了项目经理,成不了王,就计划当个全过程咨询的总监也不错。他们有必要的基本功,也很自信。他们来了后,照图检查,做些日常监理工作,完全没有问题。然后,他们也有时间考证,何乐而不为呢?照这个标准来看,我曾经以BIM为标准来衡量人才与否的观点完全是失败的,弄了一些二、五不着六的事情。现在意识到,还来得及。这里不是外国,不是全过程咨询,这里只是监理,我们没有高厚的收入做刺激,就只能找些脚踏实地的事情来做,偶尔做一些点缀也是可以的。

#历史那些事儿#

有功于国的商鞅为什么还会被处以极刑?(一)

孝公求贤

秦国在秦孝公之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吴起在魏国主持西河郡的时候,秦国对魏战争是屡战屡败,如果不是吴起被迫离开魏国,恐怕已经被吴起灭了,七国只剩下六国了。

秦国在战国大舞台上的形象很不好,备受中原诸国所蔑视,被看作是夷狄之邦,没有文化根基,是野蛮与落后的代名词。

刚刚去世不久的秦献公是一位仁爱的,了不起的君主,他在最后的时间里废除了祖传下来的活人殉葬的制度。

殉葬制的废除为后来贤者仕秦扫除了心理障碍。

秦孝公继位后,想要富国强兵,把秦国建设成足以傲视群雄的真正足够强大的国家,为后世一统天下打下坚实的基础。

秦孝公发布了招贤令,并郑重承诺,只要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商鞅变法

商鞅,卫国王室后人,所以又称为“卫鞅”或“公孙鞅”。对法学研究极深。

学有所成的商鞅自然不愿埋没自己的才华,听说秦国向天下发布了招贤令,于是离开魏国来到了秦国。

商鞅变法强国的主张得到了秦孝公的认可,秦孝公任命商鞅为丞相,一个是年轻的国君,一个是年轻的相国,两个风华正茂、抱负非凡的年轻人在三秦大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

商鞅制定的新法是极其严苛的,而且规模之大,涉及之广,是李悝、吴起无法达到这个程度的,新法的内容几乎是把旧的政体连根拔起,老的法律体系彻底颠覆,好比是把一座破残的大楼推倒,在上面重新营建一座新的大厦。

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下面几个方面。

一,连坐法。新法规定,百姓每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一家犯法其它九家有举报的义务与责任,若是知情不报,十家连坐,需要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

二,重农抑商。新法对农业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对认真积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给予重奖鼓励,对游手好闲不务农业的人实行拘捕为奴隶。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为农业服务,农业生产和粮食产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商鞅认为农业是国家强大的基础,把农业提到了和军队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他认为要提升农业的效率就要抑制商业,加大商业税率,让商人无利可图,使他们弃商从农。

三,奖励军功。鼓励国人参军,禁止民间私斗。当兵并立有军功的给予显赫名声,没有军功即使是宗室宗族也不算是贵族名流,是不光彩的。那么,谁还愿意把力气放在私人械斗上呢?何不去参军立功!

四,规划行政。商鞅把全国划分为四十一个县,各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由国君直接任命,加强了国君对地方的管理能力。

五,废井田,开阡陌。以尽人力垦辟,弃地悉为田畴。鼓励农民开荒垦地,扩大种植面积,吸引外国人来秦开垦土地。

六,统一度量衡。很多人不知道统一量化标准的重要性,秦国之所以在后来能异军突起,度量衡的统一起到了重要作用。

例如,兵器制造,只要有尺寸图纸,无论在哪个兵工厂制造,生产出来的武器都是一个标准,一旦坏了,随时随地都可以更换部件。而其它各国,由于度量衡不统一,有的八寸为一尺,有的地方九寸为一尺,生产出来的兵器长短不一,五花八门,坏了无法修配。甲地生产的箭不适合乙地生产的弓,这样现象时常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军队的战力。

七,迁都咸阳。为什么要迁都?一个国家要有一个功能强大的行政中心,而且应该是有王者之气的王国之都,地势有山河之险,易守难攻,咸阳就是这样的宝地,而且扼守东西南北之要冲。

立信立威

新法的公布实施无疑遭到怀疑和阻挠,好在有秦孝公的信任和支持。

商鞅在王城的南门立了一根树木,然后对众人说,谁把这根树扛到北门,赏十金。没有人相信,这么轻松的事可以赏十金,莫不是这位公子哥在说酒醉话?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还是没人去搬。商鞅又站出来说,去搬到北门,奖五十金,围观的惊叫起来,大家都认为年轻人疯了。一个人站了出来,说:我去搬。他扛着木头就往北门走,大家都跟在后面看热闹。到了北门,商鞅早已乘着马车在那等着,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把五十金赏给了那人,大家都后悔了,后悔自己没有相信商鞅的话。

商鞅对大家说,政府说话是讲信用的。

新法遭到很多人的反对阻挠,商鞅不畏险阻,他认为只要坚持住,人们习惯了新法就自然而然了。谁要是破坏了新法,谁就要依法付出代价。

对新法实施阻力最大的是官僚贵族,他们要破坏新法,怂恿少不更事的太子犯法。大家躲在后面看商鞅的笑话,哼,看你商鞅怎么办?商鞅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太子是国家储君,年龄又太小,不能刑责。但是他的老师太傅公子虔、太师公孙贾二人,作为太子的老师,过不能恕,责不能免,请大王允许我依法办事。这是对秦孝公最艰难的决定,按商鞅的办就会得罪家族重臣,不按商鞅的办,商鞅就会辞职离开秦国。

为了秦国的强大,秦孝公选择了商鞅,不惜与所有的人为敌。

公孙贾被处以黥刑,脑门上永远留下了耻辱的烙印;公子虔被削了鼻子。

#战国历史故事#

柳传志的报应终于砸到他头上,而被欺负到角落里的倪光南院士迟到正义也送来公道。

联想问题持续发酵了两个多月后,北京那边突然传来重磅好信息。新华社站出来正式宣布科学进步法的修订已经通过,被外人纷纷鼓掌。毕竟外人都知晓,这一番番的整改背后必然是揪住了联想的小尾巴,一项项新规定无非不都是为了“教训”联想而出动。

新法明确指出要发挥科学第一生产力,创造第一生产动力,人才第一资源利用,而这三条无非不都是差点就指名道姓联想这个大企业。而也不单单把黑心产业给痛批,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倪光南院士也迎来正义曙光。

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禁止以任何手段和方式进行不公平的对待科技人员和不善待科技成果,而最最明确的一点正是不能私自滥用职权打压、排挤、刁难科学技术人员,这明眼人一看就能知晓这背后究竟是把手指头指在了谁的头顶上。

在新政策下,大领导、大老板滥用职权对科学技术人员的打压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而柳传志对联想真正的创始人倪光南的刁难和排挤、打压也已经走向终点。倪光南早前明明放弃国外天价薪资,用所有积蓄买来科技研究设备,誓要在中国科技撑出半边天。

可哪成想,倪光南院士全部心血竟然被半路闯进来的柳传志坐享其成,偏偏没给倪光南院士任何股份的扶持,甚至狠狠把联想真正的创始人给踢出门外,自己高高在上坐上联想大老板宝座,吃香喝辣。而现在,柳传志连口热水都不配喝。

联想被惩治该来的终于来了,柳传志凉凉大结局变成现实,又一好消息袭来被外人拍手叫好。

国家立法问联想问题专门出新规定严谨对科技人员打压、排挤,甚至是侵占科技人员科研成果,否则将会背负上法律责任。这显然知晓其中在对谁指指点点,先不说柳传志给后代子孙留下何种榜样,但在立法中专门针对他办的黑心事出规定,人红是红了,但也彻底的凉了。

毕竟往前倒查二十年,还给倪光南公道背后,必然能抓到柳传志一伙人胡作非为作恶“铁证”。而就在这风口浪尖之时,又一好消息传来,最高规格的经济会议探讨中指出来要对资本设置“红绿灯”,把坚决抵制资产野蛮生长狠狠敲响警钟。

其实不难看出,“资本野蛮生长”一词正是在柳传志一伙人身上所体现。早前,柳传志带着一伙人跑去山东潍坊逛了一圈,大名鼎鼎的神秘组织泰山会就悄悄生长起来。泰山会成员都是各个领域的领军者,手里攥着不少个人资本和国家资本。

而联想这个国有资产也正是在泰山会一群人的庇护下,上演了一场狸猫换太子大戏,把明明一个国有资产却偷偷变成了柳传志一伙人囊中之物,都得到不少好处。这就正是柳传志一伙人仗着个人资本,拧成一股绳成了扎根在中国土地上的野蛮资本。

但最终这伙人还是被国家出手铲除,不单单解散神秘组织泰山会,更是让每个人都承担应有的教训,不知柳传志这会儿有没有着急上火挠头,求爷爷告奶奶。

柳传志背地里干偷鸡摸狗黑心事不说,竟没把闺女柳青教育好,父女俩沦为天大的笑话。

早前柳传志坐上泰山会总舵主宝座,洋洋得意,整日给自家闺女搞耍小把戏的教育。也难怪,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老柳的闺女和老爹柳传志做事一点没差。柳青正是在老爹柳传志联想这个大靠山下,迅速占领国内打车出行市场,显然有了垄断打车市场的气味。

然而背后悄悄搞小把戏就算了,哪成想柳青竟然一点不把国家法律,甚至是老百姓放在眼里。在靠山老爹的鼎力支持下,竟然把国家安全信息给泄露,造成的影响却一点都不被柳青看在眼里,偏偏背后偷偷摸摸把滴滴上市,耍这种小把戏。

但最终滴滴在上市四个月时间后,被迫退市,丢人丢到了国外,让人看尽了笑话。灰头土脸回家后,滴滴被七大部门审查,迟迟没有个结果,显然看出滴滴内部出现了各种混乱问题。其实,柳传志为何迟迟助攻女儿柳青上市背后,自然有他的小心思。

毕竟联想上市迟迟提不上日程,柳传志无非不是想要通过借女儿力量,将来把联想给拉上市,但现在看来,这简直都是痴线妄想。但不管怎么说,外人也是看个热闹,既然有了好信号必然被外人纷纷鼓掌。#柳传志##联想##倪光南##滴滴出行被下架##柳青#

“他们不肯把女儿嫁给我,我就把他们的儿子给弄死!”四川巴中发生了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23岁的何某因舅舅文先生不肯将表妹嫁给自己,便借上门做客的机会,留宿在文先生家中,将年仅10岁的表弟残忍杀害。

后何某一直在逃亡。直至20多年后,警方才将其于广西柳州抓获。最后,何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来源:宾县融媒)

#热闻中学法律知识#

不肯嫁女儿就弄死儿子?你们可是表兄妹关系,娶了她不但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且近亲结婚生子出现痴呆儿患病率远比非近亲结婚的后代高150倍,死亡率和畸形率也要比非近亲结婚的高3倍以上。这到底是真不知道,还是一意孤行?

我们来看看何某是如何杀死年幼的表弟的。

何某被舅舅拒绝后,心怀恨意。于是他找借口去舅舅家做客,晚上就留宿在舅舅家。何某还主动要求和表弟一起睡,然后趁表弟熟睡之际,用被子捂住表弟口鼻后再用电线缠住脖子将表弟活活勒死,手段相当残忍。

可在庭审中,何某居然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因为做噩梦,条件反射才将表弟杀死的,不是故意杀人。

这是我有史以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何某的梦游证真厉害,居然做梦都能杀人。编故事也编得像一点,拿出点专业精神来。

显然,何某的狡辩是不会得到认可的。法院最终判决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处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某在杀害表弟后便逃掉了,而且一逃便是20多年。那么这个杀人案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呢?

其实即便过了追诉时效,但也能从头申请。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也就是说,就算何某的舅舅当时未报案,过了20年了,仍可以去追诉,但必须报请最高检的批准。

不过遇到这种事,何某的舅舅怎么可能不报案呢?只要立案了,那就不再受追诉期的限制了。除非何某死亡,否则必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对何某的刑事处罚,应适用什么时候的法律?根据《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应当适用案发时的法律规定,但如果新法的规定对何某更有利,也可以适用新法。

不过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这20年以来的变动并不大,所以对何某的量刑也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何某曾在被捕后说自己没文化所以才会杀人,这点其实我是相信的,而且我相信何某的脑子还有问题。因为不学法律的都知道,近亲是不能结婚的。这不仅是因为畸形儿的问题,还因为这是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最后,何某为了一段不被法律认可的感情,而杀害表弟,最终还是因为自己的无知而买了单。在不人不鬼的逃亡20多年后,何某终究未逃过恢恢法网。余下的日子里,就让何某在狱中好好对表弟忏悔吧,同时也去悼念下那不该存在的感情。

你们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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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男子娶16岁表妹遭拒,怒杀10岁表弟泄愤#

#巴中头条#

西方真正想歪主意以便瓜分俄罗斯海外资产,却没想到中国、印度等国正在加紧抛售美元。美国与欧洲都将贪婪的目光盯在了俄罗斯海外资产上,想要将其没收之后用于乌克兰的重建工作。最近,欧盟竟然要考虑设立新法,以便将俄罗斯在欧盟境内的资产瓜分。美国也有类似的计划,等到参众议院改选完成之后,必然也会采取进一步手段。

根据俄罗斯媒体的消息,俄罗斯海外资产被欧美冻结之后,全世界很多国家都采取了行动,将手中的美元抛售,转而购买黄金。其中,中国在7个月之内已经抛售了120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印度仅仅在9月份就抛售了80多亿美元美债,同时增购了17.5吨黄金。甚至于,日本也减少了数百亿美元的美债。

美国拒不归还70亿美元阿富汗外汇储备,英国也拒绝委内瑞拉运回本国几十吨黄金储备的请求,欧美的信誉一次又一次被打破。这一次,俄罗斯3000亿美元海外资产被欧美国家冻结,西方所谓的“契约精神”就成为了一个笑话。既然如此,美元霸权体系存在的必要性也就不在了,外汇储备与贸易结算就应该走向多元化。

欧美失去信誉的后果不仅仅是美债风光不在,还影响到了“石油美元”体系,沙特正在与中国加速走近。据悉在12月份,中国将与沙特同场三场峰会,分别是“中国-沙特峰会”、“中国-海合会峰会”与“中国-阿拉伯国家组织峰会”。甚至于,双方不仅仅要探讨经贸合作,还要讨论区域安全的相关问题。美国人不讲信用随意制裁别国、没收别国资产,已经预示着其霸权摇摇欲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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