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头条# 《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作品评审会于3月6日至3月11日在北京小汤山新华社教育培训基地举行。出席这次评审会的编委有闵凡路、袁志敏、王改正、孙五郎、王德艳、姜东阳、刘长焕、韩邦亭、马建勋、代丽娜、李成、王青、田世杰。
其中韩邦亭是枣庄市中文联副主席、作家协会主席,高级教师,民盟枣庄市委委员,首批齐鲁文化之星,枣庄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诗赋创作工程”创作指导,“红色精神地标工程项目”创作部委员。
作品镌刻于国内风景名胜区和高校,凡五十余处。多次出任全国辞赋大赛评委。主编有《魅力市中—诗词联赋作品选》《枣庄市中赋》《枣庄赋》《枣庄咏》等诗赋集。著有《韩邦亭词赋选》。
《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创作系列活动,是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华诗词学会和新华出版社联合主办,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协办,北京辞赋文化有限公司和大地诗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作品征集从2023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终止,共收到作者来稿566篇。
在评审会全体会议上,编委会主任闵凡路讲了这次评审的重要意义,评审注意事项。他说,《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是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的重要文化项目,是用辞赋美文为党述史立传,意义重大。评审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政治、艺术标准并重。应从已经遴选的170多篇作品中,再精选150篇左右佳作。精心修改,字斟句酌,做到少有瑕疵,不留遗憾,为终审打下坚实基础。党中央提出把在全党进行党史教育作为今年重要任务。我们编辑好百年百事赋,也可为学习党史提供辅助材料。
韩邦亭主席能参加这次评审活动,足见其辞赋水平颇高,是枣庄人民的骄傲,为枣庄人民争得了荣誉。他载誉归来,赋诗一首,记录了他参加评审会的辛勤付出以及收获和感悟:
《百年百事赋》评审归来呈闵凡路先生与诸师友
华章读罢共欢颜,几度铨衡未肯闲。
国梦深宏涵赋梦,诸君记取小汤山。
愿韩主席取得更大的成就!为枣庄的文化发展事业增光添彩!
枣庄学院改名枣庄科技师范大学已提上日程
1月20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对遴选确定的首批20所支持高校和申报材料中“建设基础”部分予以公示,枣庄学院在列。
一日枣庄学院改名枣庄科技师范大学,枣庄现在仅有的三所大学,即枣庄学院、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都将全部成为职业学校,哪里还有人文气息?#枣庄#
【惊喜!《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正式出版发行,枣庄人出任评委并参与编辑,枣庄两位作者入选!】
《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一书,醖酿创作历时两年,经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与新华社多次修改审定,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于今年十月出版发行,为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中国共产党百年百事赋》以辞赋美文书写中国共产党百年沧桑,历史功业,英雄故事,时代风采。从1921到2021的百年中,遴选出100件标志性事件,从嘉兴红船、井冈星火、长征血战、延安淬炼、抗日烽烟、江山焕彩,到建设热潮、开放探索、改革攻坚、脱贫全胜、民族复兴……撰写百篇辞赋佳作,是一项具有重大政治意义与文化价值的创作活动。
其中枣庄知名辞赋家韩邦亭出任评委与编委之一,并有《红船精神赋》、《延安精神赋》、《科教兴国赋》入选,枣庄辞赋作者周庆礼的《平津战役赋》也荣耀入选,在入选的100多篇辞赋作品中枣庄就占据4席,枣庄真不瓤,不愧是辞赋之乡!让我们为枣庄的两位辞赋大家点赞!祝枣庄的辞赋文化的发展更上层楼!#这就是枣庄#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明确提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肩负着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征程上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使命,应当是:
——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家集团;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同心同德,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信赖和拥护的政治家集团;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善于治党治国治军,不断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新胜利的政治家集团。
建设这样的政治家集团,关键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选人用人。
“要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标准来衡量”,党中央提出,中委、候补中委人选其素质要求应特别强调——
带头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风浪考验,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国之大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能够统筹发展和安全、破解改革攻坚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够担当重任。
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善于学习、思想解放,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斗争精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求真务实、积极作为,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带头尊崇和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道德修养好,清正廉洁,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
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应当是——
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执行和忠实捍卫党章,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坚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善于同党内各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的领导集体。
党中央对中央纪委委员人选的素质要求特别强调: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勇于亮剑,实事求是、严格执纪,坚决同各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政策水平高,纪律观念强,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负责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承办党纪案件,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切实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严以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2021年7月,二十大干部考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二十届“两委”人选考察工作总体方案》,对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名名额分配、考察方法步骤以及组织实施等作出具体安排。
从2021年7月底开始,中央分3批派出45个考察组,对31个省区市、124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企业、在京中央企业等单位进行考察。中央军委也派出8个考察组,对全军25个军委机关部门和大单位进行考察。
“谈话调研和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深入考察”“提出遴选对象建议名单”“提出‘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两委”人选推荐、考察、提名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步骤和方法,有条不紊、扎实展开。
问:《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对于完善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制度机制,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一方面强化制度供给,织密扎牢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的笼子,在补短板、堵漏洞上下功夫,一方面注重长效常治,健全完善禁止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工作机制,让相关制度真正长出牙齿、发挥作用。
在完善制度上,《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结合近年来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新的表现形式,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基础上,以负面清单形式详细列举了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一是禁止私下接触。严禁法官、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非因办案需要且未经批准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与辩护、代理律师接触。二是禁止插手案件。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请托说情、打探案情,为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私下会见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牵线搭桥,违规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递涉案材料、泄露案情、出具专家意见等。三是禁止介绍案源。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要求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等。四是禁止利益输送。严禁法官、检察官向律师索贿、接受律师行贿,索取或者收受律师借礼尚往来、婚丧嫁娶等赠送的各类财物,向律师租借房屋、交通工具或其他物品,接受律师吃请、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安排等。五是禁止不当交往。严禁法官、检察官非因工作需要且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举办的讲座、培训、论坛、开业庆典等活动。六是禁止利益勾连。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合作”经商办企业,默许纵容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律师事务所担任“隐名合伙人”、违规取酬,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等。七是设置兜底条款。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同时,对严禁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与上述行为相关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在健全机制上,《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从健全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律师执业监管机制、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等四个方面,力求打造严禁不正当接触交往的监管闭环。一是健全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发现查处机制。为解决不正当接触交往监测难、发现难、查处难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查处机制。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法官、检察官承办的案件在一定期限内由同一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代理达到规定次数的启动预警机制,除非有正当理由排除不正当交往可能的,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发现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线索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涉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问题线索移送相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共同开展调查,对查实的问题分别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此外,《意见》还对加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道德培训和警示教育作出了规定。二是加强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完善司法权力内部运行机制,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将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纳入司法巡查、巡视巡察和审务督察、检务督察范围。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三是强化律师执业监管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快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受处罚处分信息,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规范律师风险代理行为,避免风险代理诱发司法腐败。压实律师事务所监管责任,对律师事务所指使、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及“法律顾问”、行政人员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的依法依规处理。四是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同时,《意见》也对建立健全推动正当接触交往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不正当接触交往空间;通过同堂培训、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交流互访等方式,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互评监督机制,推荐优秀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支持律师担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