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员考南京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南京)

   日期:2023-05-07     移动:http://mapp.b2b-1.com/news/309049.html

个人养老金说了好久,终于来了,第一步先试点,几个省会城市将纳入试点范围,财联社记着了解到江苏和山东两省的部分非省会城市也会纳入进去。

第二步全国推广,如果在试点城市取得不错效果的话,试点方案将被推广至全国,到了那时所有老百姓都可以自愿决定是否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试点城市到底如何开展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已经将出台,给出了明确的操作方式,比较重要的是如下几点。

第一,个人养老金不是所有在职员工必须参加的,完全看自己的意愿。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的收入不高,那么暂时用不着购买个人养老金,先把社保缴上再说。

社保养老金是有补贴的,而个人养老金完全是自己的钱,相当于“先储蓄、后养老”,对于收入本就不高的人来说没必要以当下过苦日子为代价换得退休后的好生活,光靠这点钱也不能为退休后的生活带来本质变化。

第二,个人养老金是有可能会“亏损”的,是什么意思呢?

参保人员缴纳个人养老金后钱会由保险机构统一运营,为了获得收益,个人养老金会投资各类金融资产。比如,可以投资定期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股票基金等,至于投哪种由参保人自行决定。

胆子比较小的人会选择投资定期存款,没有任何风险,只不过每年的收益率和自己把钱存到银行里去类似,还没有社保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高。

有的人胆子大,选择投资公募基金。买过股票基金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玩意的收益波动很大,行情好的时候一年收益翻倍、行情不好的时候亏损20%、30%以上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那些购买个人养老保险并选择投入到公募基金的人要做好本金亏损的准备,没准年初买了12000元,年底一看不仅一分钱收益没有,本金还亏了几千元。

我的建议是主投理财产品和商业养老保险,剩下的部分分成两块,一块投定期存款、另外一块投股票基金;或者别搞那么麻烦,全部选择投到理财产品和商业养老保险里去。养老金本来就是要追求稳定的,用不着追求绝对的高收益,避免风险是第一位的。

第三,收入越高越应该购买个人养老保险,两个理由支持高收入者参与个人养老保险。

1.社保养老金有那么点“劫富济贫”的意思, 缴费越多退休后领得越多,但不是成正比例上升的,这就导致高收入者退休领取的养老金相比于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会有较大幅度的减退。

比如,张三退休前月工资5000元,退休后养老金为3000元,养老金达到工资的60%;李四退休前月工资3万元,退休后养老金1万元,养老金只有工资的33%。

对高收入者而言退休后领取的社保养老金往往与退休前的工资差距很大,为了退休后物质生活水平不因此大幅降低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两条腿走路比一条腿好,再领一份(个人)养老金弥补退休前后的收入差距。

2.参加个人养老保险是可以抵税的。

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计税率法,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在3%-45%之间。

假设张三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万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一年缴税4480元;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抵税,如果张三当年投入了1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至6万元,只需要缴纳3480元个税就可以了,节税1000元。

假设李四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一年缴税15080元;同样投入1万元入个人养老保险,应纳税所得额变成15万元,需要缴纳13080元,节税2000元。

因此,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参加个人养老保险后可以节省的个税支出越多。正是因为个人养老金有节税功能,所以政策上对于每年可以购买的额度是有限制的,目前每年最多只能购买12000元,如果不设置限制会发生高收入者通过“存钱”进个人养老金账户逃避税收,薅财政收入羊毛的事情。

很期待个人养老金办法的正式出台,希望我所在的上海被划入试点城市,如果不能如愿就只能等待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至全国后再参加了。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王五说说看,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

南京的私企公积金上限,7488元,应该是全国最高了吧?#互联网#

不算公务员国企央企之类,就按照在职言区讨论的,我一直以为是6680封顶了,今天刷新了三观....

你所在的地方公积金是多少呢?有没有拖后腿呀?

江苏的方案是根据江苏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体现公平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受到广大退休人员普遍的支持和赞同,也极大的激发在职人员多缴长缴的热情和积极性!

好焦急…

坐标南京。刚在weibo上,看到一个帖子,说现在栖霞封K,明天执业考试,可能去不了,特别着急!!

特别能理解。我以前看过咨询师、经济师,成绩都是有时限的,比如两年内不通关,就要重新再考。对于在职的人来说,复习考试,真的不容易,错过了可能不只是一年的努力白费,而是很多年!严重的,有可能影响到晋升,甚至影响从业资质,给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

像这种局部疫情封K造成的,后果可能只有自己承担,不会有挽救的机会!所以,这位朋友的焦急,真的是有道理的。于个人而言,真的是一件大事,而不是矫情。

疫情也是大事,领导们也有大局上的考量,也不容易。明天考试的人,估计不会少。有关部门,可否听听他们的声音,能否做个登记,视具体情况,给那些连续阴性的考生,一个稳妥的方法,让他们有机会参加考试呢?毕竟考试不等人,错过了就是一年…

兄弟姐妹们,你们怎么看?有什么办法,能够既让里面的人参加了考试,又降低风险呢?

我,大专生,做过劳务派遣工,从工地辞职,托关系进入城投公司,最后逆袭成为人民警察,真实分享我是怎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说说我的工作经历: 2015年我大专毕业,毕业学校是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是建筑工程。毕业后,到中铁干过劳务派遣,之后辞职到江苏一家上市公司干工地,再后来通过家里找关系去了城投公司。然后复习一年考上事业单位建筑业管理局,接着去杭州挂职招商引资,最后参加省考考上老家的公安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我与土木类的结缘源于我舅舅,我舅舅是老家一个建筑公司的副总,所以高考填专业我妈按他的要求填了,其实我从来不想干和工地相关的事情,不过自己高考不争气,就去了江苏徐州的建筑学院上学。我学友室友6人,1人富二代,1人学霸已过一建月薪过万,1人毕业后学装修设计去了,1人娶了合肥的一个富二代,1人跑销售,接着就是我这个现在是公务员的了。

第一段工作经历:中铁劳务派遣工

上大学时因为长年挂科,最后补考勉强毕业。我舅舅找关系安排我去中铁实习,在中铁实习半年干施工员。实习时到手工资3000块,包吃住,听我舅舅说正式后更高,当时带我的师傅是武大的,他很聪明,他和管物资的负责人关系很好,花钱搞了两辆后八轮放工地,反正觉得他能力挺强的,他当时劝我多读书,人总要有梦想。

本来弄了劳务手续,准备入职了,奈何我吃不了这个苦,天天在太阳底下暴晒,我皮肤被晒颓皮,白天暴晒,晚上就是回去补资料,事没做好就被项目经理骂,监理、甲方骂。

第二段工作经历:内蒙古某工地

后来我被外派到内蒙古工地,我一个南方人在那里真受不了,离开的导火索还是因为一件事,半夜起来打灰,因为肚子饿了,我就吃了项目部的两桶泡面,一般是一桶,结果第二天被我们老板管物资的小舅子吊了一顿,所以很恶心家族企业,我当时我就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狠狠刁难它们。

作为中铁劳务派遣工,我没学历又没能力,想想也没什么意思,最终选择了离职。

第三段工作经历:城投公司

后来,家里找关系进了地方的城投,那是我第一次当甲方,我才发现,原来当甲方是真的爽。你们懂我意思吧,一下子从工地打灰的变成办公室的甲方,去工地项目经理,监理都对你客客气气的,坐下来就有人给你递烟,拿水果,这种快乐,你们理解过吗? ,刚到城投,我对这种身份转变还不熟悉,以至于在项目会议上我还在附和项目经理说话,后来才反应过来,老子真不用屌他。

就这样才城投混了一年,后来因为家里的原因,我父辈均是体制内的,对我的要求是如果要呆在家,必须要考公,没办法,我就开始准备考公务员。

第四段工作经历:公务员

考的第一年公务员,那时候我的在职本科证没有拿到,我只能考三不限,实力不济当了炮灰,后来建管局招我的专业,当时要1个人,25个考,然后我笔试面试第一,直接和城投董事长说,去建管局报道了,从某些方面说,我的地位感觉又提升了,我发现原来城投的领导,对我也很客气了,然后比如建筑工地验收的时候,我坐在上面,甲方,施工单位,监理,都客客气气的坐在下面。

考上建管局后,在职教育的本科文凭拿到了,我又开始考公,然后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这个过程属于锦上添花,而我在毕业多年后完成了自己的目标。

文中的主人公是我的一位网友,@老王谈考证 :

工地是一个能够磨灭人意志的地方,让多少人在现实面前低头。在工地的这些年里,我认识了各个年龄段不同群体的人。现实面前,很多人嘴里抱怨着工地的各种不好,第二天仍然接着老老实实上班。

很多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勇气辞职还是取决于个人与家庭,在选择辞职回家后,你是否想好了以后的规划以及近期几个月可能没有收入来源造成生活的影响,并不是所有人的经历都可以复制。

我是@老王谈考证 ,关注我,分享更多建筑施工,工地职场经历。#职场真实故事计划# #工地#

也许算在工资里发给个人了,由个人自己决定缴不缴,当时政策是允许的。我们那时工资表里有专门一项“社保补贴”。大概到09年开始江苏强制所有的企业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

狄城普法驿站 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官方账号

江苏高院判例: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属特殊劳动关系,公司可随时解除且不支付补偿!

江苏南京,一男子因酒后嫖娼,被拘留3日,公司认为该行为扰乱了生产秩序,遂将男子开除,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

 

(案例来源:江苏南京中院)

 

男子名为曹某,在一家工厂从事电焊工作,事发当天,曹某酒后一时冲动,便找了一名失足女,可万万没想到,还未发生关系,就被警方破门而入。

 

警方认定曹某的行为构成嫖娼,遂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曹某也因此无故旷工3日。

 

另一边,公司在得知嫖娼的事情后,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秩序,遂将曹某予以开除。

 

另查明,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对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曹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一审法院驳回了曹某的诉求,曹某继续上诉到二审法院,曹某认为:

 

1、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对未经民主程序、未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公司提供的相关制度规定既无工会的盖章,也无职工代表的签字,故该相关制度规定系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知晓相关规定,故公司据此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缺乏依据。

 

2、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明显失当,自己在酒后未实施嫖娼行为就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行为轻微,且其已深感后悔,故不应当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公司辩称:曹某因嫖娼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事实清楚。该行为属于违纪违法,且也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纵容。

 

曹某作为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因被拘留后造成旷工,严重破坏了公司的生产秩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危害了社会治安和公司声誉,对曹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情节较轻,是指双方已经达成嫖娼的意思,但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比如本案中的曹某,因为尚未发生关系,故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仅仅行政拘留3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明令禁止嫖娼行为,可曹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执意为之,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故公司开除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曹某提出的公司规章制度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二审法院认为,通过公司提供的会议记录、网页截图等证据,已经达到了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故可以认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公示程序,曹某作为在职多年的职工,也应当知道上述规章制度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本案中,该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故可以适用。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曹某的上诉请求,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知识创作人第八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江苏南京,一男子因酒后嫖娼,被拘留3日,公司认为该行为扰乱了生产秩序,遂将男子开除,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

 

(案例来源:江苏南京中院)

 

男子名为曹某,在一家工厂从事电焊工作,事发当天,曹某酒后一时冲动,便找了一名失足女,可万万没想到,还未发生关系,就被警方破门而入。

 

警方认定曹某的行为构成嫖娼,遂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曹某也因此无故旷工3日。

 

另一边,公司在得知嫖娼的事情后,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秩序,遂将曹某予以开除。

 

另查明,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对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曹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一审法院驳回了曹某的诉求,曹某继续上诉到二审法院,曹某认为:

 

1、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对未经民主程序、未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公司提供的相关制度规定既无工会的盖章,也无职工代表的签字,故该相关制度规定系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知晓相关规定,故公司据此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缺乏依据。

 

2、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明显失当,自己在酒后未实施嫖娼行为就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行为轻微,且其已深感后悔,故不应当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公司辩称:曹某因嫖娼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事实清楚。该行为属于违纪违法,且也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纵容。

 

曹某作为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因被拘留后造成旷工,严重破坏了公司的生产秩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危害了社会治安和公司声誉,对曹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以案普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情节较轻,是指双方已经达成嫖娼的意思,但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比如本案中的曹某,因为尚未发生关系,故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仅仅行政拘留3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明令禁止嫖娼行为,可曹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执意为之,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故公司开除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曹某提出的公司规章制度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二审法院认为,通过公司提供的会议记录、网页截图等证据,已经达到了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故可以认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在一定范围内经过公示程序,曹某作为在职多年的职工,也应当知道上述规章制度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本案中,该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故可以适用。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曹某的上诉请求,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知识创作人第八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讲了很多遍大自考和小自考的区别大家记住了吗?】

1.难度不一样

大自考属于社会型考试,试卷全部由江苏省考试院出卷,难度更大。

小自考属于自考助学,大部份科目都是学校出卷,只有个别几门参加统考,考试难度大大降低。

2.学习方式不同

大自考都是自学,在职人员没有准确的资料来源,抓不住重点。平时工作忙,压力大,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学习,所以过考率非常低。

小自考,学生全程在学校上课、住宿,老师考前都会划范围,所以只要同学们正常学习,跟着老师节奏走,最后几乎都会通过,即使有特殊同学挂科,参加补考难度也会降低很多。3学到的知识内容不一样

大自考只学习学历课,学习理论知识。

小自考的学习模式为学历课+技能培训课。除了学习理论课外,学生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技能课。4各方面资源差距

大自考,不存在资源问题,因为不直接参与学校学习。小自考,一所名校,它的学习资源、就业资源

合作校企肯定非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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