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小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小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小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土地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小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私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小亚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三亚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小亚简历
陈小亚,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海南乐东人,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注册资产管理师。
1983.12-1988.04,历任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崖县人民医院住院医师,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三亚市人民医院医师、三亚市计划委员会科员;
1988.04-2000.05,历任海南省三亚市经济计划局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0.05-2003.04,海南省三亚市计划局(2001.06更名为市发展计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3.04-2006.08,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工委书记;
2006.08-2007.12,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7.12-2010.05,海南省三亚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0.05-2011.05,海南省三亚市南山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1.05-2012.02,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2.02-2013.10,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3.10-2013.11,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3.11-2016.11,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11-2019.03,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9.03-2020.05,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2020.05-2021.02,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
(海南省纪委监委)
【海口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尹磊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上半年,尹磊在兼任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主动向项目中标公司索要两箱飞天茅台酒并用于其个人消费。尹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15日,尹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科员李炳文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时任海口市秀英区文化和旅游稽查大队队员李炳文,利用负责接待用餐工作的便利,多次将应由本人承担的个人餐费以工作用餐名义,进行公款报销,共违规报销4696元。李炳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2月9日,李炳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琼山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及2017年春节前后,为感谢蔡君平时在项目业务上的照顾,北京某公司分两次共送给蔡君4瓶洋酒和4条硬盒中华香烟。2016年8月,为得到项目审计造价方面的关照,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送给蔡君2瓶洋酒及2万元现金。2020年12月15日,蔡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洪瑶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11月,王洪瑶在任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委会违规向村“两委”干部及部分村民发放误餐补助21360元;给参加支部党员会议的党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25590元,上述两项费用合计46950元。2021年3月10日,王洪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既暴露出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也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保持自省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海口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作风整顿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全面检视、精准纠治作风顽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履行好作风整顿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习气,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压实责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海口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部署,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监督力量,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把反“四风”和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纠治“四风”工作格局。要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久久为功,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原二级主任科员张殿诚违规向企业“摊派”,索要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06年至2010年期间,张殿诚利用担任乌海市海南区煤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违反相关规定,多次向辖区内被管理服务的煤矿企业摊派“赞助费”,用于建设经营单位员工食堂,并以单位用车紧张为由,要求辖区内煤炭企业为海南区煤管局购置越野车辆,损害了当地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与煤炭企业之间的“亲”“清”政商关系。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27日,张殿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昌新闻#【海南文昌2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文昌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文昌2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分别是文昌市公安局抱罗派出所原所长陈颖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科员郑声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记者李佳飞)详戳→海南文昌2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原一级主任科员肖巨被“双开”
日前,定安县纪委监委对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原一级主任科员肖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巨利用职务便利在政府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定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巨开除党籍处分;由定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定安县纪委监委)
来源:清廉海南网
夹头自己都检讨了,还在说什么?2010年前他的合法收入绝对不会有257000美元。因为他是体制内公务员,每年收入可查。再说不还有海南海花岛的房子,据说还有两套……
#正风肃纪#海南通报9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陈儒平等4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等问题。万宁市原房管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力,导致日月岛项目长期存在私自销售商品房现象;此外,在整改期间,发现全市还有11家房地产企业在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建房销售。“美亚·榕天下”房地产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商品房,长达三年之久,市房管局从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对此,时任局长陈儒平、副局长李健、市场监督股股长蔡世雄应承担相应责任。2018年1月,陈儒平和时任市房管局副局长、市危改办副主任刘天朝在房屋鉴定工作中失职失责,鉴定结果出现偏差,致使危房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另陈儒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陈儒平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李健、刘天朝、蔡世雄被诫勉谈话。
2.儋州市中和镇原镇长何曼幸等9人失职失责、对非法破坏林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间,某公司在政府部门核准范围外,违规占地5.2845亩、非法占用林地7.4055亩;擅自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种植条件毁坏面积2.92亩。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曼幸,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赵高丰、符天翔、曾啸华履行属地林地监管职责不到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公司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同时,不认真落实问题整改,没有及时跟踪督促补植和造林工作,导致造林整改工作不达标。2021年3月,何曼幸、赵高丰、曾啸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符天翔被诫勉谈话。另有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羊本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林科科长陈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人羊定忠、中和镇水井村委会两任党支部书记李绍番、曾圣豪等5名相关责任人因工作失职被处理。
3.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庄让景在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庄让景在推进城郊电网改造缆沟项目过程中,没有做好跟踪服务,未及时妥善处理改迁燃气管道和通信电缆等问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在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在明知该项目尚未开工的情况下向上级谎报开工,弄虚作假。2021年2月,庄让景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4.五指山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朱福江在项目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朱福江在担任水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作为水满乡苗绣艺术展览馆项目业主单位的主要领导,没有积极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项目施工单位擅自增加工程量问题,在发现问题后又不按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重新设计、调整工程概算。2021年4月,朱福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海口市琼山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原站长王正基责任心不强、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慢作为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王正基在担任海口市琼山区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期间,在工程项目检测费用支付审核中把关不严,导致超额支付1.4447万元。2017年12月,王正基代表区公路管理站租赁新办公场所却从未使用,导致该办公场所闲置长达21个月,造成财产损失13.86万元。2021年4月,王正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6.澄迈县财政局长安财政所副所长兼财务服务站站长王仕献等2人对资金账目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工作流程等问题。2019年10月,王仕献和主管会计王彬不正确履行职责,层层把关不严,未发现邱家村村民小组原组长邱育汉(已移送审查起诉)伪造凭证材料套取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并违反报账流程,导致邱育汉共套取村民小组集体资金24.831万元。2021年5月,王仕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1年6月,王彬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7.昌江县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韦琼涛环保监管和执法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韦琼涛在担任昌江县原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负责企业环保监管和执法工作。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对所管辖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违法生产运营行为未作出任何处罚,也未及时制止;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虽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违法行为并进行了2次查处,但一罚了之,该公司边接受处罚边继续违法生产经营。2021年5月,韦琼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8.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事员杨元强审核报账材料不严问题。2017年至2018年9月,杨元强担任原定安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报账员期间,责任心不强,未发现某农村电影放映公司同一场次电影重复报账问题,导致该公司违规多领取29场农村电影放映补贴8700元。2021年5月,杨元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南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柏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柏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海南省纪委监委)
郑柏安简历
郑柏安,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海南海口人,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食品工程博士。
1994.01-1997.03,历任海南省工业厅食品工业办公室主任科员、技术改造处主任科员;
1997.03-1999.07,历任海南省工业厅冶金建材处、科技处副处长;
1999.07-2000.05,海南省工业厅科技处处长;
2000.05-2003.07,海南省经济贸易厅技术创新与资源利用处处长;
2003.07-2005.07,历任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负责人、处长;
2005.07-2006.10,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经济运行处处长;
2006.10-2008.05,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经济运行处处长;
2008.05-2009.05,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05-2009.08,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08-2013.10,海南省临高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厅级);
2013.10-2016.10,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0-,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来源:海南廉政网
【海口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尹磊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9年上半年,尹磊在兼任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主动向项目中标公司索要两箱飞天茅台酒并用于其个人消费。尹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15日,尹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科员李炳文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时任海口市秀英区文化和旅游稽查大队队员李炳文,利用负责接待用餐工作的便利,多次将应由本人承担的个人餐费以工作用餐名义,进行公款报销,共违规报销4696元。李炳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2月9日,李炳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琼山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及2017年春节前后,为感谢蔡君平时在项目业务上的照顾,北京某公司分两次共送给蔡君4瓶洋酒和4条硬盒中华香烟。2016年8月,为得到项目审计造价方面的关照,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送给蔡君2瓶洋酒及2万元现金。2020年12月15日,蔡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洪瑶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8年11月,王洪瑶在任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委会违规向村“两委”干部及部分村民发放误餐补助21360元;给参加支部党员会议的党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25590元,上述两项费用合计46950元。2021年3月10日,王洪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海口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既暴露出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也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保持自省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海口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市委关于作风整顿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全面检视、精准纠治作风顽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履行好作风整顿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习气,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压实责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海口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部署,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监督力量,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把反“四风”和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纠治“四风”工作格局。要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久久为功,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