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服你了,我表哥在佛山这边考公务员,做警察,现在人家活的好好的,你普通人拍马都赶不上人家吧!
小儿豆儿呀儿话糙理不糙,有些现实还是要面对...#家长必读 #升学规划#高考
00:29这个人其实挺努力上进的,物理老师,后来考公务员当警察,直播带货,救人英雄。可是在感情上拎不清啊,明知道有夫之妇,还掺和其中,给自己埋下祸根。让自己和无辜的孩子丧命。
只要是提前批考入湖南警察学院的,在校表现较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会进入公安队伍,稳当当的公务员金饭碗。而有些考入985或211的同学,毕业后考不上公务员或大型国企,就不如这所二本学校的同学了!若干年后,也许这二本学校出来的警官正在抓捕/破获985/211毕业出来而干违法的同学也不一定。
像他这样的已经留下犯罪记录,将影响子女后代参军考公务员当警察,这个合理吗
南京蒋律师 民商法律师“我就捡了野鸡蛋也犯罪了吗?” 四川男子张某在山上放牛时,发现路边杂草丛里有一个“庆鸡”窝,里面有6个蛋。他便将6颗“庆鸡”蛋捡回家中,由自家母鸡进行孵化,后孵出4只“庆鸡”,随后将其圈养。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圈养的4只“庆鸡”为白腹锦鸡,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米易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遂判处被告人张阿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某本想捕捉野鸡但没有成功,他把6枚鸡蛋带回家孵化,后来鸡蛋变为成熟的野鸡,张某还没有品尝野味就被警察抓到了,因为他触犯了刑法。我国将张某捕捉的庆鸡列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且张某在3月捕捉野鸡,正好是四川省当地禁止捕猎时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张某当时仅仅将野鸡蛋带回家,而不是长大的野鸡难道也是犯罪行为?这里的野生动物要做广义理解,鸡蛋经过孵化也是变成野鸡的,它们有一个成熟过程。不管张某是自己食用还是未来打算出卖野鸡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而且非法捕猎珍贵野生动物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捕捉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猎取、捕捞、杀害都是犯罪行为,都会导致构成既遂。张某直接将鸡蛋捡回家的,而没有采用投毒、爆炸、火攻、烟熏、掏窝、拣蛋、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攻等方法,其危害不大。而且他尚未出卖野鸡,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法院判决他缓刑。#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小赵是公安局派出所民警,他还没结婚,今年27岁了,他在他哥哥的感染下也一对一资助一个大学生每月400元钱生活费。
小赵是大学毕业后参加省考考上的派出所公务员警察,他表哥是做二手车和新车生意的。他哥哥收入可以,他哥哥每年资助3个大学生,也是一个月提供400元生活费。
他哥哥劝了他好几次,你也资助一个吧,你的工资也挺高,相当于一个月烟钱,而且你也不抽烟,就当你抽烟花掉了,能帮助一个困难大学生,心理满足感和成就感很爆棚。
他哥说有点钱了,做点好事,比起胡吃海塞的好多了。心里会觉得自己在做好事,也会让自己感觉心灵高贵。
小赵还问他哥,咱们捐助了以后,人家大学毕业了,有发展了,也不联系咱们了,怎么办?会不会觉得很吃亏?
他哥说: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捐助过贫困的大学生,不管他们将来好坏,反正你在他困难的时候伸过援手,自己当时捐助的时候是快乐的,在做好事就行。捐助是自己的修行,不一定要让别人认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是心灵高贵的。
捐助贫困的大学生或者初高中学生都很好,尤其是看过《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买不起袜子穿袜套,吃不起菜等同学都走了才去打饭,并且只能打馒头。如果有个人资助一下这样的贫困生该是多么的美好。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是依然有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
有时候见得多了,就感觉《安娜卡列尼娜》里说的“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很真实。而且还有中国的古语“麻绳专挑细处断”,雪上加霜这样的事情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
希望每个人能尽自己一点力量,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和普通人能够更好的生活。捐助其实就是量力而为,捐多捐少都是自己的心意,一顿饭钱,一个书包,一个文具盒,一支笔,一个本,都是爱心。不愿意去机构里捐款,可以通过头条公益、腾讯公益,支付宝去捐助,1元钱、2元钱也可以,帮助他人,满足自己,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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