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杜燕飞)日前,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普遍缺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动产和知识产权是它们主要的资产形态。因此,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而言,动产和权利融资是解决其融资过程中缺乏抵押物等难题的有效途径。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畴,充分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对薄弱领域的支持作用,加强动产和权利融资差异化管理。支持银行机构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质效,优化商品和货权融资业务,发展基于供应链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积极开发体系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
“《指导意见》在扩大押品准入范围、丰富融资服务模式、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提升融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对缓解上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展小微金融和科创金融有着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加大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力度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符合押品条件的动产和权利纳入押品目录;针对不同信贷主体需求,不断改进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动产和权利融资分类管理制度,配置专项额度,提高风险容忍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抵质押率上限。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要提升动产融资风险管控能力,强化动产和权利价值评估,实施分类信贷管理,对于供应链融资业务,可探索以线上为主开展贷款“三查”工作。要落实担保登记公示要求,规范在押动产管理和第三方监管合作,推进新技术在押品管控中的应用,并拓宽动产处置变现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目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快速发展,应用场景领域不断增多,金融机构在动产和权利融资中要加以利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让动产和权利融资的抵质押物充分发挥抵质押的作用,增强动产和权利融资的安全性。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以《指导意见》的发布为契机,调整优化内部制度和流程,破除对抵押担保的过度迷信,调整优化内部制度和流程,将动产和商标、专利等作为授信依据,大力发展动产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根据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等特点,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更多信用贷款产品,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引入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丰富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措施。”董希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