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余璐摄
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余璐)日前,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水利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吴文庆表示,《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两部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同时,强调协同协调,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格局。
“《意见》主要内容概括为‘1535’。立足职责定位是‘1’,明确5项协作重点任务,建立健全3项协作机制,采取5项保障措施。”吴文庆介绍,《意见》明确了水利部门要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意见》指出,要在五个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针对这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关于协作机制,吴文庆谈到,《意见》提出要建立三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执法合力。
在水利部举行的“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 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上,人民网记者提问。水利部供图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保障措施?吴文庆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表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水利和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强化培训交流,加强执法队伍实践锻炼和专业化建设;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河湖安全保护的资金保障、执法力量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四是强化基地建设,推动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涉水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地区建设专门执法基地;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围。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水利部、公安部进一步全面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合作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吴文庆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