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进一步强化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举措与可行性”“希望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分类处理”“建议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残疾人人身保险产品”……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今年上半年以来,许多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对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规范互联网贷款行为、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满足特殊人群保险保障需求等话题建言献策。
对此,银保监会对人民网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并表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投放工作,目前正组织开展银行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严禁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推动网络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商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满足残疾人等不同人群保险保障需求。
提升监管有效性 确保小微信贷投放工作落实落细
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稳就业的生力军,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对象,也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银保监会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目前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举措仍有提升空间。一是企业符合相应条件,但贷款额度较少;二是由于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费,导致贷款利率高。该网友建议,强化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可操作性。
对此,银保监会在回复中表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投放工作。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余额增速、户数“两增”的刚性考核目标,并要求银行单列信贷计划,层层向分支机构分解落实任务。通过统计监测、通报约谈、窗口指导、监管评价、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确保银行将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要求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银行业每年都超额完成了“两增”考核任务,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关于贷款收费,银保监会对银行信贷融资收费制定了明确的监管规范,并每年开展监管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的行为。”银保监会介绍,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银行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明确规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应要求机构向企业充分告知服务资费标准,严禁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该网友提出的将纳税信息作为银行授信放贷依据,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银保监会与税务部门共同推进“银税互动”,通过依法合规向银行共享企业纳税信息,支持银行优化贷款审批策略和评价模型,特别是依托大数据技术研发信用贷款产品。在实践中,许多银行推出了“税e贷”“云税贷”等基于企业纳税数据的小额信用贷款,大大降低了对房产、土地等传统抵押物的依赖。
“具体到单家企业在银行的贷款额度,需综合企业资产和现金流状况、融资需求、信用记录和银行授信条件、风险管理要求等要素,由双方自主协商后确定。”银保监会表示。
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前,互联网上发布的无抵押和无担保贷款,导致一些心存侥幸的人非理性借贷,助长了非理性消费和投资行为。
银保监会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
针对这一现象,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建议严格平台的准入制度,规范贷款行为,坚决取缔明显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和不利于培养理性消费观念的民间和网络借贷行为。
对此,银保监会在答复中表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先后印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互联网贷款小额、短期的原则,对消费类个人信用贷款授信设定限额,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并在资金用途、贷款支付、风险数据与模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同时,从银行端压实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职责,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合作机构准入管理、明确合作协议内容、加强合作产品信息披露、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等,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银保监会强调,银保监会组织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防止诱导借款人过度举债。
同时,重点整治校园贷等领域乱象,银保监会会同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出台系列文件,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不得为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持牌金融机构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时要实质性审核和识别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推动网络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维护金融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投诉问题。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建议银保监会建立投诉纠纷解决机制,对客户投诉的目的及内容进行分类处理,区分是针对业务、售后的问题,还是合同约定不明或服务态度等问题。
银保监会在答复中表示,银保监会已出台《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认真处理好消费者投诉。同时,推动建立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投诉人与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调解解决消费纠纷诉求。
提升商业保险覆盖面 满足不同人群保险需求
不断提升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险保障需求,是人身保险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银保监会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目前,市面上很少有针对残疾人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建议从政策上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这部分业务。
银保监会在回复表示,针对残疾人保障不足、服务不充分等问题,银保监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险保障。2021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商业保险机构应面向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明确的保险产品。目前,银保监会正在研究起草《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拟通过健全普惠保险产品供给体系,加大特定风险群体保障力度,开发适应残疾人风险特征和保险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
在监管政策引导下,商业保险机构也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残疾人保障的针对性。一方面,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残疾人保险经办服务,配合地方政府为地区残障人士提供保险服务;另一方面,开发意外伤害保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并结合残障人士的伤残情况,约定可承保的责任和服务内容,尽可能满足不同残障人士的保险保障需求,提升残疾人的保障服务水平。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加强普惠保险服务供给的广度和深度,引导行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银保监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