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天把4g路由器与无线流量卡,给客户安装时上了,在家测试速度较慢,到他那边测试速度较快,理想状态了。接了一个办公电脑,一个电视,二三个手机,目前15个摄像头,到时要22个摄像头!测试看电影没有问题,手机刷抖音没事,办公也没事。解决上网问题了。
2.给他把另一个仓库,更换了一个大球机摄像头,5-6年,中维的球机颜色变了,更换了一个从别的地方拆回来的海康球机,安装,破解密码,修改IP,搞定,我记得以前的球机都是24V的,最近几年都是电压12V的了。
3.遇到最棘手的问题了,以前客户两台录像机 都是32路双网口的,监控内网与外网,是单独的,后来换了一个单口的录像机,我给他把IP改了,合在一个网络里面了。现在他监控动不动就离线,外网上不去了。明天改网络再看看。
中午刚吃过饭胖胖的片警带着网警就来了我们公司,说有个北方抢劫伤人的二号人物昨晚八点半用我们公司电脑和他老婆聊QQ。公司正好有个硬件设备能监控局域网所有电脑上网动向,网管就负责这个,一般也懒得看别人上什么网,主要就是看谁的电脑下载太多提醒对方。一查IP是个女同事的电脑,不过没有密码,但是她当时已经打卡下班了,排查那个时间原来是看门的保安过年想老婆,真想不到保安居然是个通缉犯。
#一线微观#【驾驶证被吊销,心存侥幸上高速,山东高速交警“与你同在”】近日,一辆黑色越野车行驶到东明收费站时,沈某从驾驶室下车与从副驾驶下来的女士更换了座位,他俩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一切都被执勤民警尽收眼底,同时也被监控视频记录。
执勤民警随即对车辆示意车辆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与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出示相关证件,民警询问他们更换座位的缘由,他们二人眼神躲闪并不承认更换座位,民警便把二人带至执法站,在执法站内民警通过公安内网查询沈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发现沈某驾驶证已被吊销,民警调取这辆车的行驶轨迹与视频监控录像,在监控中清晰看到了两人互换座位的整个过程,在证据面前,二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当民警询问郝某知不知道沈某的驾驶证被吊销时, 郝某称知情这个事,但由于自己开车疲惫,便把车交给沈某驾驶了一段路程,当行驶到东明收费缴费通道时,看到了民警检查,就赶紧更换了座位,意图躲避检查。
执勤民警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沈某处以罚款1000元,而郝某将车交由驾驶证被吊销的沈某驾驶,同样被处以罚款1000元。@今日头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微信群调侃领导被开除了”,讲讲我在现实中经历过的一件事!
刚参加工作时,那时候还没有微信,人们用得最多的就是“企鹅”,除了企鹅外,还有一个软件叫做“鸽子”。
鸽子占用空间小,传递文件非常快捷,也可以当做聊天工具,所以公司要求大家都要使用。
当时我们新入职的10个人,还专门建了个群,名叫“XX届后浪群”。
初到一家公司,大家肯定对各种事情都很好奇,群里就有一个“百事通”,天天发布他打听到的信息,无非都是些同事间的八卦、工作中的吐槽。
我和另外两个人属于“我只看看,我不说话”的那种,群里再热闹,我们也不参与。
某天,百事通爆了一个大瓜,关于高层和助理的故事,故事讲得惟妙惟肖,仿佛百事通就是那个高层,群里热闹极了,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越来越邪乎。
一周后,公司突然要对我们这10个新人提前进行试用期评定,最终结果,留下了我和另外2个人,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出了什么问题。
两年后,公司调整宿舍,我和信息部的一个前辈住到了一起,关系也熟络起来。
一次喝完酒后,他问我“你知道当时你们这一批10个新人,为什么只留下了你们3个,剩下的7个都滚蛋了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就是因为他们在鸽子上瞎聊,被信息部的大领导在后台看到了,盯了好几天。
“啊!还有这种操作,怎么看到的?”我问。
前辈醉熏熏地笑着说“基本操作,有一种技术叫做内网监控,小儿科”
我惊呆了,居然第一次听说!
前辈接着说“你说聊谁不行,非聊高层,直接撞枪眼上了,尤其是那个百事通,嘴太碎了”
“而且你知道吗,除了后浪群,百事通还跟另外7个人单独建了个群,专门吐槽你们3个,说你们胆小怕事,没脑子,并且说万一哪天被穿了小鞋,就是你们干的......”
好家伙,够损的!连我们也不放过啊!
至此,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公司提前了将近2个月进行试用期评定,就是为了赶他们走,原来这才是真相啊!我还以为是我工作表现出色呢!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7个不会真的以为是我们三个告的状吧!
#我要上微头条# #职场真实故事计划#
有人问我wgcloud安全吗,他担心有没有什么后门程序从监控主机偷东西。
统一回复下,wgcloud监控是私有化部署,内网运行,没有任何后门程序。除了服务协议里的声明外,不会去碰主机的东西。
下面最后一张图是开源中国评选的2020人气项目,wgcloud上榜
一个被性侵女孩勇敢维权后的11个月(10)
在遭遇性侵维权的这11个月,我被警方“错漏百出”的通告逼到和家人双双自杀、被“保护”在酒店失去自由、被上千阿里人不分昼夜的辱骂、被张国和王某文家属中伤诋毁、被前阿里高管李永和起诉名誉侵权、被阿里解除劳动合同、被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的王某文起诉并索赔近百万、被有关部门告诫……
我是阿里性侵案受害者周某,这篇文章是关于过去这11个月我在公开维权之后所经历种种事情的一个回复,我从没想过通过一篇文章就能洗刷自己的冤屈或污名,只是我受过的委屈,我觉得大众有必要知道。
5、你就是向告王成文敲章勒索的,张某只是无辜受牵连,不然你文章里为什么没有写他?不然一开始报案为什么不报他?
1)首先,那篇文章是我向阿里公司领导要求处理王某文未果后,发在阿里内网上的,旨在阿里高管们看到之后,能够处理王某文的,所以文章里主要写的是王某文的事情。事发之后,王某文先是找胡某敏当说客用60万找我私了;然后试图向公司掩盖此事,多次让胡某敏打听我的行踪,并将我负责的业务交给了胡某敏,以掩盖我不在公司的真相;其更是在公司内部大群里谈笑风生假装无事发生,和济南华联仍然在正常对接工作。一方面是王某文的种种行为实在刺激到我了,另一方面我很怕济南华联因为业务对接的原因和王某文串通口供,所以我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开除王某文。但我总不能让阿里领导也开除济南华联的员工张某吧?而且当初报案时,我亲眼看到张国被警察传讯到派出所的,在我的认知里,他就没有被放出来过(其有被放出来过,但我不知道),那我为啥还要再大费周章的去向阿里的领导去要求他们处理合作商的员工呢?再次重复,那是一篇写给阿里领导看的文章,只是被同事转发出去了而已,如果是给社会上的人看,我会每个人都写花名吗?社会上的人知道阿里每个花名下对应的是谁吗?还有BU、BG这些公司词我会用吗?我会只发内网吗?而关于张某的事情,在我第一次和业务领导阿甘及hrg悦尔沟通时,就已经讲过了,后续沟通每次都有提到(有录音为证),所以文章里没有写张某,是什么天大的罪责吗?
2)如前文所言,我从来没有报案只报王某文不报张某,我在亚朵酒店报案时,警察是与我一起看的监控,并当面和亚朵酒店的人沟通拷走的记录,如果我想隐瞒张国的事情,能隐瞒的了吗?难道济南警方都不需要看证据,就凭心情断案?当时看了监控,王某文几次出入我房间,并待了很长时间,而且打电话给王某文确认时,他承认了有亲密行为发生,当时只觉得被其侵犯(强奸),恨不得希望警察能立刻马上就能处理他。而对于张某,我并不知道前一天对我的所作所为,而第二天他强迫与我发生性关系时,我拒绝反抗后,他只是猥亵,并没有强奸得逞。一个是未遂,一个是强奸,所以我当时才把所有重点都放在王某文身上了。由于前一天醉酒严重,所以即使到了第二天整个人还很懵(当时家属怀疑我被下药了,但是我没有第一时间提出并体检,是事发后第三天家属来才重新体检的,这是我的失误我承认),报警之后一直在等待警察的处理,整个人痛苦麻木,根本没有办法思考,更不用说精细的想好每一步要做什么,只能断断续续想到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做什么。如果我真如网友们所说,事发后,我把每一步都精细化设计好,没有一点错,那是不是又要说我是故意设的局呢?
3)当时我只身一人在杭州,身边没有任何朋友亲人,又听同事说过济南华联是当地的地头蛇,所以当时非常害怕,害怕被张某和济南华联的人报复,很悲观的想,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能抓住一个是一个(当然最好两个都抓住),哪怕最后张国没有被处理,我也认了(仅在事发当天前后,家人没来到济南前这样想的)。之所以这么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并不知道张国前一天到底对我做过什么。
4)在事发后,我曾向很多法律组织和济南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求助过,在和律师的沟通中,我都是将我当时知道的事情如实告知的(当时我本身知道的信息也比较有限),尤其是我当时的代理律师韩磊律师,更是在与我沟通之后,帮我整理了书面的材料,里面清清楚楚描写了张某前一天晚上和第二天早上张某对我做的事情(我当时知道的全部内容),而这一切的时间都早于8月4号。
5)在8月4号,韩磊律师陪我去槐荫派出所递交材料时,被告知张国的案子管辖地在七贤派出所,与张某相关的材料,槐荫派出所都拒收了,后在韩磊律师的陪同下,我再次来到当初吃饭的渔家灯火,在看完监控之后,打了110报案,后去七贤派出所做了笔录。除笔录其间外,全程韩磊律师均在。一个市的案件,管辖权却在两个派出所,就算是你们,你们能想得到吗?
所以,综上,我从来没有不告张某,只告王某文?我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是让所有人都付出代价。(哪怕是旁观拍照的那个领导,他又清白到哪去了呢?自己员工猥亵女性,他第一反应竟然是拍着留念,而且还事后散播?)看一看当时唯一不属于华联的员工王某兵的证词吧,看看什么才是正常人讲出来的话)
职业生涯遇到的最大型的网络。内网,外网,监控网,语音电话网,视频会议系统等。光交换机就有80台,当然,没有全用。今天解决了一个困扰我几个月的网络问题。中间找了一些人帮忙,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解决。昨天晚上研究到11.30,因为一个环节的疑惑,重点看了一下,然后重新调试一下,就好了,而且我有信心,以后也不会出现类似问题。问题原因很多,通过这个问题,让我对网络技术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这个问题差点让我不想干了,有时候,不逼自己一把,真成长不了。
这么多监控系统.为什么发现不了.查查原因.让老百姓放心安心//@阿豪看法:必须严惩!广东韶关一名货车司机开车太累,找了一个服务区睡觉。醒来后,他检查了油箱,傻眼了。他刚刚加满的5000元的油被偷了。司机想哭都哭不出,于是报了警。 一名卡车司机已经筋疲力尽,开车开了很长时间。为了保证安全,他把车停在了服务区,想着睡一觉后再上路。为了节省时间,他在睡觉前把油箱加满。如果要加满油箱就要5000元。为了保证油箱的安全,司机特地加了一把锁,认为这样会安全很多。 等他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司机起身下车查看车辆。当他走到油箱旁时,他傻眼了。油箱锁没有动,只是油箱上有个圆孔,里面的油都被偷光了。 司机崩溃,欲哭无泪,只好报了警。 笔者认为卡车司机为了养家糊口,终日在外奔波。在高速公路上开车都是小心翼翼的。真是在拿命赚钱,还得受偷油之苦。必须严惩偷油者。这样偷油的行为,就是在趁火打劫。如果被抓到,一定要重判,给货车司机一个交代。而且建议油箱上装个报警器和摄像头,一动会有报警声音丶小偷做贼心虚会吓跑,摄像头也能拍到盗窃之人的形象,有助于警方尽快破案。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案情: 1.偷油事件发生在服务区,服务区要负责吗? 虽然服务区以免费停车,但是服务区是司机交了高速路费后,在高速路中途休息的公共场所,服务区的管理者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在司机的油被偷了,说明服务区失责,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盗窃者盗窃汽油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被盗取的汽油价值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都有相应的处罚。 因此,盗窃者被抓后应按律法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盗窃者从油箱上打孔偷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偷油贼通过在油箱上打孔偷油属于破坏公私财物。如果被偷的油价值小于50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处5日至15日以下拘留,可以罚款最高1000元。 但是被偷的油价值5000多,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在这起事件中,偷油人偷油并损坏了油罐,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他进行了处罚。 那么既然遇到了这个问题,应给给广大司机一些建议: 1.安装防盗油传感器报警器并调高报警器的声音。 2.驾驶员应规划好行车路线,尽量避免夜间在服务区过夜。可以在油表盒快没油的时候去服务区休息一下,醒来后再加油,也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3.驾驶者可以购买防盗性能强的优质油箱盖,尽可能提高油箱盖的防盗性能。此外,还可以在油箱内设置内网,为偷油贼提供更多障碍。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说每当在高速路上看到一脸憔悴 头发蓬乱的大货车司机时,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感觉这些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为了养家真的是吃尽了苦。 真的希望警方能认真对待这样的事,抓住偷油贼,为这些辛苦的司机讨回公道。 也有网友说服务区出现这种事真无语了,报警查看监控该会有结果。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做过加油站的加油员,在聊天时好多司机都说过,跑大车偷油的情况很常见,据司机说,这个其实发展成了一个产业链。你到服务区休息,必须要给服务区的巡逻人员塞钱或者物资,他们就会把你划入保护中,如果你一毛不拔,他们就会装作看不见,而且有些其实就是服务区和本地人合伙的生意。 也有网友表示说不定,偷油者,就在加油站,窥探到了他加油五千元。才动歪心思! 还有网友表示此事不是有一定的责任,而是全部的责任。货车上了高速公路包括服务区都是封闭的交了高速费难道就只管路面吗?服务区的治安就不管了吗?那你们为什么不把服务区设在高速公路以外呢?出了问题服务区必须负全责。甚至让人怀疑盗油者在盗油时保安人员干什么去了!能否有合谋作案的可能! @阿豪看法 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谢谢点赞,关注,收藏,转发! #头条创作挑战赛##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阿豪看法必须严惩!广东韶关一名货车司机开车太累,找了一个服务区睡觉。醒来后,他检查了油箱,傻眼了。他刚刚加满的5000元的油被偷了。司机想哭都哭不出,于是报了警。 一名卡车司机已经筋疲力尽,开车开了很长时间。为了保证安全,他把车停在了服务区,想着睡一觉后再上路。为了节省时间,他在睡觉前把油箱加满。如果要加满油箱就要5000元。为了保证油箱的安全,司机特地加了一把锁,认为这样会安全很多。 等他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司机起身下车查看车辆。当他走到油箱旁时,他傻眼了。油箱锁没有动,只是油箱上有个圆孔,里面的油都被偷光了。 司机崩溃,欲哭无泪,只好报了警。 笔者认为卡车司机为了养家糊口,终日在外奔波。在高速公路上开车都是小心翼翼的。真是在拿命赚钱,还得受偷油之苦。必须严惩偷油者。这样偷油的行为,就是在趁火打劫。如果被抓到,一定要重判,给货车司机一个交代。而且建议油箱上装个报警器和摄像头,一动会有报警声音丶小偷做贼心虚会吓跑,摄像头也能拍到盗窃之人的形象,有助于警方尽快破案。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案情: 1.偷油事件发生在服务区,服务区要负责吗? 虽然服务区以免费停车,但是服务区是司机交了高速路费后,在高速路中途休息的公共场所,服务区的管理者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在司机的油被偷了,说明服务区失责,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盗窃者盗窃汽油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被盗取的汽油价值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都有相应的处罚。 因此,盗窃者被抓后应按律法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盗窃者从油箱上打孔偷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偷油贼通过在油箱上打孔偷油属于破坏公私财物。如果被偷的油价值小于50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处5日至15日以下拘留,可以罚款最高1000元。 但是被偷的油价值5000多,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在这起事件中,偷油人偷油并损坏了油罐,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他进行了处罚。 那么既然遇到了这个问题,应给给广大司机一些建议: 1.安装防盗油传感器报警器并调高报警器的声音。 2.驾驶员应规划好行车路线,尽量避免夜间在服务区过夜。可以在油表盒快没油的时候去服务区休息一下,醒来后再加油,也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3.驾驶者可以购买防盗性能强的优质油箱盖,尽可能提高油箱盖的防盗性能。此外,还可以在油箱内设置内网,为偷油贼提供更多障碍。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说每当在高速路上看到一脸憔悴 头发蓬乱的大货车司机时,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感觉这些跑长途的大货车司机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为了养家真的是吃尽了苦。 真的希望警方能认真对待这样的事,抓住偷油贼,为这些辛苦的司机讨回公道。 也有网友说服务区出现这种事真无语了,报警查看监控该会有结果。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做过加油站的加油员,在聊天时好多司机都说过,跑大车偷油的情况很常见,据司机说,这个其实发展成了一个产业链。你到服务区休息,必须要给服务区的巡逻人员塞钱或者物资,他们就会把你划入保护中,如果你一毛不拔,他们就会装作看不见,而且有些其实就是服务区和本地人合伙的生意。 也有网友表示说不定,偷油者,就在加油站,窥探到了他加油五千元。才动歪心思! 还有网友表示此事不是有一定的责任,而是全部的责任。货车上了高速公路包括服务区都是封闭的交了高速费难道就只管路面吗?服务区的治安就不管了吗?那你们为什么不把服务区设在高速公路以外呢?出了问题服务区必须负全责。甚至让人怀疑盗油者在盗油时保安人员干什么去了!能否有合谋作案的可能! @阿豪看法 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谢谢点赞,关注,收藏,转发! #头条创作挑战赛##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奇案大侦探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