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会计科目
1. 一般性费用科目:包括水电站材料费、工资费、燃料费、电力费、维修费等;
2. 资本科目:包括水电站建设资金、专有资本、留存收益、投资收益等;
3. 发行科目:包括借款资金、短期借款费等;
4. 货币账户科目:包括结算账户、支票存款账户等;
5. 货币盈余科目:包括货币处理盈余、加班补贴盈余、折旧盈余等;
6. 专项收入科目:包括发电费收入、水资源管理费收入等;
7. 成本科目:包括发电成本、营运费用成本等;
8. 居民科目:适用于非居民企业或者居民类企业;
9. 附加税科目:包括财政费用费、消费税、资源税、增值税等;
10. 损益科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
二、附加会计科目
1. 保险科目:包括支付的保险费、支付的保险金等;
2. 职工福利科目:包括职工福利活动成本、职工社会保险等;
3. 租赁科目:包括租赁类费用、租赁支出等;
4. 其他收支科目:包括出租收入、投资收益等;
5. 资产结转科目:包括应收价款、应付价款、增值减值等;
6. 公共结算科目:包括政府税收费用、垃圾费等;
7. 盈余调整科目:包括年末盈余调整、期末盈余调整等;
8. 借支科目:包括向员工借支的工资、材料费等。
9. 内部联行科目:包括内部联行实收实付以及保证金等;
10.非流动资产科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一、待发生费用
1、投资科目;2、固定资产科目;3、无形资产科目;4、在建工程科目;5、待处理财务费用科目。
二、待摊费用
1、管理费用科目;2、开发费用科目;3、技术协议费科目;4、设计费用科目;5、开办费用科目。
三、直接材料消耗
1、燃料科目;2、原材料科目;3、低值易耗品科目;4、领料出库科目;5、材料采购科目。
四、间接材料消耗
1、外购折旧科目;2、外购制造费科目;3、外加工费科目;4、代购折旧科目;5、动力费科目。
五、工资福利费
1、职工薪酬科目;2、社会保险科目;3、公积金科目;4、职工绩效科目;5、项目奖金科目。
六、税金及附加
1、增值税科目;2、教育费附加科目;3、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4、营业税科目;5、印花税科目。
七、能源消耗
1、发电成本科目;2、锅炉燃料科目;3、变压器耗电科目;4、冷水站耗电科目;5、天然气科目。
八、其他费用
1、无形资产折旧科目;2、租赁费用科目;3、水电费科目;4、燃气费科目;5、保险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