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金未付会计分录
1.租金未付会计分录,是在出租人将房屋等出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应缴纳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收到租金前,会计上的租金权利分录。
2.租金未付会计分录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现金预收租金,一种是应收租金账款。
3.现金预收租金是指在收到租金的前提下,由出租人出具收据,书写租金预收金额,由出租人记入租金收入下的现金预收租金证明。
4.应收租金账款是指收到租金之前,出租人已向承租人出租物,发票等,承租人已确认租金应付总额,可以记入应收租金账款时的会计分录。
5.在租金未付的条件下,应收租金账款的会计分录为:借贷各方向银行、现金等账户,借方登记应收租金账款,贷方登记应收租金账款抵减。
6.租金未付时,出租人需向第三方支付租金,例如向承租人上交租金时,需将应收租金字写在银行账户内,且应计入应付租金费用,借方登记应付租金,贷方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7.租金未付时,如果已经发生签订合同及相互履行义务等,首先要考虑的是应收租金,此时,可以记入应收租金账款,借方登记应收租金,贷方登记应收租金抵减;随后将针对此笔租金的借方登记应付租金,贷方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并记入应付租金费用。
8.租金未付时,如果未发生任何双方义务,则会计权利和义务仍处于租赁期间,此时应登记当前未付租金余额,借方登记应收租金,贷方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再登记应付租金,贷方登记应收租金抵减。
9.在租金未付时,如果双方有义务,则会计权利和义务均已形成,此时需要登记现金及租金的权利,借方登记应收租金,贷方登记现金;随后应当登记应付租金,借方登记应付租金,贷方登记应收租金抵减。
10.将租金未付情况列出,按时间顺序汇总,以清晰说明未收取租金清单,以便于查询已未收取租金情况。
(一)应收租金未付的定义
应收租金未付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通过租赁合同和其他形式签订的合同,按照约定的条件,接受客户的租赁付款,由客户承担的租赁费用,尚未收取的租金。
(二)租金未付会计分录
1、企业收进应收租金:
企业收进应收租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客户结清租金时,应收租金未付项会改变,因此,企业会记录应收帐款在增加:
会计分录:
贷方: 应收租金
借方: 银行存款
2、企业发出应收租金:
当企业发出应收租金时,企业会给客户发出租金支付通知,并限定客户在租金到期时一次性付清应收租金,企业会记录出帐款减少:
会计分录:
贷方: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