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们,23年国考岗位明细出来了,研究了一下午,发现只能报税务了,看了一个江苏泰州靖江的岗位还有天津也有适合的岗位,有没有大神知道靖江税务大概收入多少,相比天津税务上岸难度如何?跪求[祈祷][祈祷]
郑爽作为个人可以偷逃税款几千万,罚款上亿,为什么很少见到企业偷逃税款上亿的?因为对于企业的税务稽查非常严格,很少有企业能够轻易做到大额偷逃税款。演艺人员作为特定人群基数很少,个人所得税又是很好计算的单一税种,稽查难度其实并不高,但是个人所得税是彰显社会公平、调节社会不同阶层收入的重要手段,作为个税纳税主体的中等收入人群(公司代缴)对于这种显失公允的情况,失去的对于税收体制的信心,是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信心。
专业就业早知道
什么样的专业容易进体制内?
什么样的专业容易进公检法?
什么样的专业容易进税务及国税?
而什么样的专业容易进行政机关?
今天我通通来告诉你
就业如今成了一个大的话题
随着毕业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
就业难度也越来越大
很多人都想找一个铁饭碗
进事业单位或者国家行政机关
但是什么专业还好进呢
今天我来告诉你
我还要告诉你女孩儿适合学什么?
什么专业最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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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珍贵的资料
2022年国考10月24日已经截止报名,据统计显示参考人数已达到212.3万人,而今年的岗位竞争比为68:1,纵观往年的竞争难度,对于芊芊学子来说今年又必将是一场“恶战”。#国考#
说起公务员考试,身边一个朋友的经历,至今提及依然满是敬意。#公务员考试#
他是2021年上岸的,报考的是苏州某区税务,可熟不知在上岸前,他也曾失败过几次。
毕业后的第一次公务员考试,他的笔试成绩是74.56,其中行测75.6申论是66,勉强进入面试,却在面试选三排六中名落孙山。
不甘心的他选择在家备考一年,但是参考时再一次被命运捉弄了。失败后,不愿再伸手向父母要钱的他,开始一边兼职一边备考。饭店临时端盘子的服务生,工厂临时的加工员,有时还当起着外卖员,风吹日晒的他从未叫过苦。
就这样靠着兼职又支撑了一年,终于在去年上岸了。
在2021年社会资源重组的推动下,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灵活用工信息,外卖跑腿等,在备考时完全可以灵活就业。
2022年即将参考的你们,即使最终剩下的是委屈与伤心,也要在不甘之余继续前行。
往年参考比例以及华东地区报名情况如下图(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测试) - 报名情况浏览)
灵就宫,专业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降低成本和风险,合法合规降本增效!#灵活用工##灵活就业#
一家公司,有点背,被自己的合作方给举报了,税局稽查的后果,可能要上千万才能搞定。问我有没有税局资源帮忙疏通关系,我一听,感觉难度不小。
这家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大概200万左右。购买方为了便宜点拿货,就跟这家公司说,你不用给我开发票了,价格上优惠点就行。在业内,以不含税价销售是常事,销售方也没多想,就直接签了合同。
购买方是一家贸易公司,他销售给终端的时候,出现了跌价,产生了几万块钱的损失。购买方的人估计是贼精贼精的,他想到了让销售方来承担这笔损失。销售方自然没理由承担这几万块的损失,于是直接拒绝了。购买方恼羞成怒,直接举报销售方销售产品未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的主观故意。
稽查局反应迅速,一干人直奔销售方,拿走了近三年的会计凭证。据销售方的财务人员跟我反馈,这些凭证里面,有超过2500万的未开票收入。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人都知道,企业应该申报未开票收入。但是,真实情况是,很少有企业真正全额填报未开票收入,或者说,大部分企业都会很少填报未开票收入,这家销售方自然也不例外。
这样麻烦就大了。按照2500万算,增值税13个点,附加税12个点,企业所得税25个点,总体算下来13%*(1+12%)+25%=40%。也就是说,要补缴40%即1000万的税款,如果再加上滞纳金和罚款,轻轻松松超过1500万。
老板得知可能会产生这么大的损失后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给他几万块又怎样?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销售方财务人员说,已经找人运作,想直接按照举报金额200万补缴税款,但是税局那关没能通过。
当然啦,现在税局已经掌握了全部材料,而且已经走了立案流程,立案流程的审批要通过多个负责人,谁愿意冒着这个风险去帮忙解决呢?我感觉有些无能为力。有没有网友有类似的经验来分享下?
太难了,市民为了小汽车摇号资格起诉税务部门,结果败诉,失去摇号资格。起因是2019年12月工资,报税和交税都是在2020年1月完成,这样的话,2019年实际入库交税为零,不符合连续5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条件。
原告赵彦向一审法院诉称,其于2020年1月26日,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提出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系统显示连续5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项审核未通过,原因是2019年缴纳个税为零。赵彦认为,2019年11月个人工资已经上调,并在2019年12月发工资时,缴纳个税4.44元,2019年所属期内赵彦有纳税。算上之前的2015年至2018年赵彦均有个税纳税记录,那么2020年赵彦理应获得摇号资格。2020年2月24日,赵彦前往北京市政务中心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得知,符合连续5年纳税记录的标准是指,所谓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也就是当年12月缴税不算当年,算下一年。这明显与小客车官网描述的每年都有纳税记录有差别。赵彦认为,“纳税”是指税款缴入国库的时间,这个规定并没有公示,也没有和北京市小客车摇号系统做出统一说明,没有提前告知。复核标准应该与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官网要求保持一致,不能自行提高审核难度,还不公示。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官网并没有当年12月纳税不算当年纳税的描述,在北京税务局网站也未查到相关规定的信息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有信息公开的要求。本案重点是北京税务局行政审核的标准存在信息公开瑕疵,导致赵彦失去摇号资格。故诉请法院判令:1.北京税务局撤销被诉审核结果;2.国家税务总局撤销被诉复议决定;3.北京税务局审核通过赵彦小客车摇号系统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认证。
北京税务局向一审法院辩称,其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工作中按照分工履行对赵彦纳税信息审核、复核的职责,其就赵彦2020年1月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申请反馈的纳税信息审核和复核结果均符合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赵彦所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赵彦称“2019年12月发工资时,缴纳个税4.44元,也就是2019年所属期内,本人有纳税”。由于赵彦该笔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及入库时间均为2020年1月,根据上述规定该笔个人所得税款不能认定为2019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故赵彦在2020年1月申请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时不符合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综上所述,赵彦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