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下列不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日期:2023-04-20     移动:http://mapp.b2b-1.com/baike/174078.html

【法人破产 依法清算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天府可乐宣布破产#

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镇:露天洗沙场与露天釆矿点污染严重,

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河南省不断完善大气污染治理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用最严密的制度,最严厉的执法,最严格的问责,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环境污染“亮剑”。要求建立健全排污、扬尘、工业、监测、监控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统一。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对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由此不难看出,河南省从上至下对环保问题的整治力度及各项措施贯彻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大气污染宣战。

然而在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乡李庄村甘罗台附近,却还存在着环保治理真空地带,一家露天大型洗沙厂违规生产,无视环保污染治理规定,视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为一儿戏。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张八桥镇政府形同虚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污染企业监而不管,致使环境污染现象存在的事实发生。

2023年元月4日,本网接到群众反映称,宝丰县张八桥镇李庄村甘罗台牌子路西约200米,存在一家大型洗沙厂违规生产经营,洗沙场内大量原料堆放全部裸露,无厂棚密闭及覆盖,厂内没有扬尘抑尘措施,渗水未进行硬化使用,防渗、防漏措施不到位,污水严重地表水资源。同时甘罗台下坡处一露天釆矿坑,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在路西沿肆无忌惮露天开釆许久,物料露天堆放,场地不进行湿法作业,浮土较厚,挖掘机工作中不釆取雾炮跟进,随着机械运转产生阵阵粉尘扑向天空,村民苦不堪言,洗沙场和露天釆矿坑同时存在“三防”措施没有一项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环境污染状况令人触目惊心。

在如今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下,环保局和镇政府不能踢皮球,一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重视媒体监督,为张八桥镇环境治理不负青春韶华。针对此事进展情落实情况,本网持续关注

最高法院: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股东对于认缴的出资享有期限利益,在出资期限届满前无实际出资的义务,因此,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不属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裁判理由:本案中,高扬将其500万元出资转让给国信智玺中心时,该出资的认缴期限尚未届满,亦无证据表明该转让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转让行为不属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边湘萍对北京正润能源公司享有的担保债权发生在高扬转让出资之后,即公司债权在股权转让时并不存在;高扬与国信智玺中心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受让人国信智玺中心继受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北京正润能源公司将转让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出资转让协议书》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边湘萍在接受北京正润能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当知晓高扬已不是股东,其与北京正润能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法律关系与高扬无关,其对高扬不存在期待利益或信赖利益。因此,二审判决认定高扬在认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其出资义务一并转移,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无不当。边湘萍申请再审认为高扬转让出资系对公司出资责任的预期违约,无法律依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系对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以外的公司发起人责任的规范,与本案情形不符,边湘萍据此主张由高扬作为发起人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依据不足。边湘萍未就高扬与国信智玺中心存在关联关系提交相关证据,即便二者存在关联关系,亦不足以据此认定双方的转让行为存在恶意串通,边湘萍认为高扬恶意将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无出资能力的第三人,缺乏事实依据。

案件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5769号

股东纠纷司法观点集成

“人都没见,隔空嫖娼?”李某在网上海聊时,和一女子约定500元,在小区19楼交易,不料刚走到楼底,就被蹲守的民警抓获,予以行政拘留15天,李某不服…

看完有话说:就像贼想偷东西但是没有偷也定罪?照这么个逻辑,心里都不能想,万一被警察猜中了,难道也被捕?正常人都知道,沒發生的事情不可能定罪,如果莫須有是合理,全國100%的人都有罪啦!法制社会,是讲法律法规的,必须讲证据确凿,疑罪是无。

对此你怎么看?(图源网络,侵删)

【问答三百六十一|劳动专题|疫情相关】因疫情需要,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劳动者超时长加班?

答:可以,但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的女职工仍需特殊保护,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和第9条的规定,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

深圳交警执法“宽严相济”,#无牌电动车首次违法警告二次违法处罚#

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过100万。记者3日获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从本月起正式启动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

据介绍,交警部门在整治中以“四严一宽”为原则。严查无号牌违法,对未上牌(含黄牌过期、未登记上牌) ,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以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严管限行路段,在限行路段被查处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严查重点违法,如电动自行车上高快速路等重点路段,未上牌车辆、限行区行驶的,存在载多人、在中间车道高速行驶、涉嫌非法营运等情形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点车辆,整治禁止上路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宽严相济”,未悬挂车牌的车辆在被查获时,如车辆已在网上预录预约登记或交验车辆后待领取牌证的,不予查处。同时,对于首次违法的将予以警告,再次违法的将依规予以处罚。对于未上牌的违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会现场引导车辆所有人进行置换,车辆所有人同意置换,给予人性化从轻处理;不同意置换或放弃违法超标车的,将扣留车辆,待相应违法处理完毕才能取回车辆。

目前,仍有部分市民担心自己安装号牌后违法会被视频监控抓拍处罚,即便收到了号牌也不安装。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已经领到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号牌的一定要及时安装,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交警部门可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试行) 》,交警部门还将探索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网页链接

#小西说法# 法考超话 #刑法#

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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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的行政法规] - 头条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法〔2011〕35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本案中,根据唐某、付某的原审诉称及申请再审理由,其因对务川县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依法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唐某、付某主张应由贵州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再审理由不成立。

案例来源:(2020)最高法行申9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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