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第一天,财税团队忙到飞起,短短三天假期,迎来较大变动!企业很可能不再享受无限额要求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具体以政策公布为准,文件落地了即可执行!政策具体规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参考以往的经验,两个时间点最有可能,看看到时候从2023年1月开始?还是从二季度开始?
很多企业现在开票心里难免犯嘀咕,有的老板想赶紧趁政策还没公布,再接着享受免税,系统里还能开,皆大欢喜了吗?非也!假如政策从1月起开始执行,新政期限里开过免税的发票统统冲红、作废重开,按照新税率缴税,未超过免税额度的普票部分无需缴纳。
还有的企业因为公司制度等原因,主观意愿上不能够冲红,希望按照3个点开具发票,省得后期产生一系列的事务要处理比较麻烦,现实情况是系统不支持,无法点击相应的税率更别说开出发票了。
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给各位老板一些建议:客户急需发票的情况,以系统允许开具为准,不开票可持续观望。
开票前和客户做好沟通,协商日后如果政策变动能否收回原票,冲红重开,客户留有复印件,不影响入账。有财税问题把握不好的老板,全平台可搜索天津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天津财税瑞恩达咨询集团联系。#天津代理记账##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多少发票#
CPAP呼吸机的选购
在国外,CPAP呼吸机的种类较多,有专门的医疗公司提供服务,有专门的组织为病人提供交流使用意见的机会。呼吸机的租借制度健全,所以病人能够根据自已的需要试用各种不同的品牌,从而加以比较,选择自己满意的产品。
在国内,到1997年上半年为止,应用较多的国外CPAP呼吸机产品只有两种,而国产的CPAP呼吸机只有一种,所以病人选择的余地较少,很少有医疗器械商店经销该产品,多由代理公司或厂家直接提供,所以病人都是参考医生的意见选择CPAP呼吸机的,医生会根据病人的要求,提供咨询。
除了要结合自己的试用体会外,作为病人或家属,在决定最后选择之前,还应该向医生了解以下情况:
●CPAP呼吸机制造公司的知名度如何,信誉好不好,产品质量是否可靠。
●公司可提供什么类型的正压通气机,如CPAP呼吸机、BiPAP呼吸机。
●CPAP呼吸机及其附件的价格如何,国产与进口CPAP呼吸机之间、不同型号的呼吸机之间的价格差较大,病人应根据自已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临床需要决定选择。
●售后服务如何,特别是一些消耗性配件的提供、处理机器故障、甚至退换机器是否有保障等。
●CPAP呼吸机的性能,包括主机体积、噪音、耗电量如何。
●鼻罩的大小舒适程度、耐用性及外观如何。
有些病人可以从国外直接购买进口的BiPAP呼吸机,价格较在国内购买同样的机器要便宜,主要问题是,在出现故障时,维修不太方便。如果病人自己直接从厂家购买了CPAP呼吸机,一定要让医生来帮助设定合适的治疗压力,检查机器配件是否足够,以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初用CPAP呼吸机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十几年前,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要想延长寿命,彻底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只能选择创伤较大的气管切开手术。无创性经鼻正压通气技术的发展给这些病人带来了新的希望,但CPAP呼吸机在应用过程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冬日生活打卡季#
黎智英能否聘请海外律师为自己辩护涉嫌《国安法》案件一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相关释法案,认定海外律师能否代理或辩护涉国安案件属于《香港国安法》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
香港特首李家超昨晚(12月3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欢迎及感谢。李家超指,香港国安委及特区政府,将全力落实释法内容中所说明的责任,尤其是在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并会积极考虑就《法律执业者条例》提出修订。
李家超在声明中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解释《香港国安法》条文,明确了相关条文的法律含义,确立原则,对进一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意义。
李家超重申,香港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机智]评几句:没有香港执业牌照的外国律师,能否在香港法庭代表刑事案被告,不是刑法条文问题,是行政问题,权力本来就在香港特区政府。此前,香港法庭未咨询香港特首意见就判定英国律师可以代表被告,属于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把法官越权行为指正而已。香港特首、香港国安委及特区政府可以以案件的国安性质为由,阻止外国律师入境,或不发工作签证。
国企所有权行使的代理性质,需要代理人制度极其周密、代理人德性忠诚自律。国有企业拥有更高的法律地位、更多的国家资源、更多的发展机会,理应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率、更好推进社会的公平,但代理制度、代理德性瑕疵,不能发挥国企应有作用。实现国企政策方向要在代理制度适时创新与代理德性考察创新结合!
鸿枭266国企怎么了?
这碧生源新零售的代理商制度,不知道是哪家服务机构给做的奖金制度体系,但是这套制度的模板是我的。
和我们公司word版本讲解赚钱分析的模板一模一样
,结构也一模一样的。
我曾经在很多场合见过有我的代理制度改出来的代理商奖金制度。有的改的真心不错,有的改都缺乏精华板块给删去了。
在任何行业咨询案被抄袭的情况经常发生,你们公司的方案有没有被同行抄袭过?
【#25万亿元理财市场新规落地#】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是《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需要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和《办法》等制度规定。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活动,在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同时,也应当参照执行《办法》。记者日前从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获悉,截至3月末,我国银行业理财市场规模达到25.03万亿元。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界定销售的概念,结合国内外实践,合理界定销售内涵,主要包括以一定形式宣传推介理财产品、提供理财产品投资建议,以及为投资者办理认(申)购和赎回。二是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现阶段为其他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是厘清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责任,《办法》注重厘清理财公司(产品发行方)与代理销售机构(产品销售方)之间的责任,要求双方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理财产品的合规销售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义务。四是明确销售机构风险管控责任,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责任,要求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对销售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管理。五是强化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管理,对宣传销售文本、认赎安排、资金交付与管理、对账制度、持续信息服务等主要环节提出要求。六是全方位加强销售人员管理,从机构和员工两个层面分别提出管理要求。七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持续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理财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八是要求信息全面登记,要求代理销售合作协议、销售结算资金的交易情况以及销售人员信息依规进行登记。
《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香港国安案件中,乱港分子骋请的海外大律师就是境外反华势力的代理人,香港高等法院、终审法院和海外大律师相互勾结,妄图推翻乱港分子的罪责。香港特区律政司依法就海外大律师代理国安案件问题不断向高等法院、终审法院提出反对意见,均遭到驳回和拒绝。
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了,为什么还允许外籍法官在港任职?虽然香港实行的是“一国两制”,但是,这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两制,为什么当初回归时照搬原来的政宪制?难道当初是为了讨好西方吗?
香港经过多少次风波,我们为什么不当机立断推翻那些不利于我们的制度,变成符合中国国情的“一国两制”呢?难道要让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宪制永远在香港站稳脚跟吗?
20多年来,我们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西方国家不还是不断在指责我们吗?港独分子、乱港分子不是照样兴风作浪吗?所以说,不要怕西方国家说什么,关键是我们做自己的事,让那些反华国家、反华势力随便去说,不要再靠面子硬撑了。
多部门、多方位、多角度营造《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氛围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021年8月25日,乌拉特前旗政协委员一行10余人到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就离婚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座谈会上,审管办主任就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的离婚案件审理情况做了细致的分析汇报,各位政协委员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特点,做了广泛深入交流发言,对如何维护婚姻和谐积极建言献策。作为旗政协委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借机向来自各行各业的旗政协委员及旗人民法院的干警,对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以期各行各业的政协委员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颁布标志着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乌拉特前旗司法局在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来源:乌拉特前旗司法局
打官司,请律师好还是请“司法掮客”好?
近日,本人接待了一个当事人张某,其成立了一个公司经营铝材生意,其公司员工不多,也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实际的管理中采取人情管理的方式,公司并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让员工签署相关管理制度。现因其公司的一个入职一年半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员违反公司规定,将公司的一个加工业务单没有经公司同意,擅自给其他公司做,对于这种行为,行业内叫做“飞单”。张某知道后,即时辞退了该销售员,并结清该销售员的工资,但辞退该销售员时未签署任何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协议,更没有保全该销售员“飞单”的相关证据。没过几日,该销售员回来找当事人,要求其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18万元,当事人不同意,该销售员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该当事人找到我,并愤愤不平地给我陈述了案情。我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及现有的证据,给当事人讲解了法律风险,并指出若没有“飞单”的证据或其他比如能够证明该销售员受贿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据,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将无法回避,但该当事人不愿接受,并说无论如何他都要打赢这个劳动仲裁,教训这个销售员。我向当事人提出一些法律意见后,他觉得我不能包赢,所以当时没有立即跟我签订代理合同,而是说考虑考虑。过了几天,我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时,他告诉我,他找到了不是律师但跟劳动局的局长很熟的罗某,罗某说可以做到不用给该销售员一分钱的赔偿,而且罗某处理过很多这样的劳动纠纷,故不再考虑聘请我做代理人。
我知道该当事人找到了“司法掮客”,只有这样“司法掮客”才会对案件结果做出承诺。不得不否认中国还是个人情社会,一些人遇到麻烦事,就会想方设法找熟人、找关系解决。如果找到关系硬的,关系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让请求人获得利益,请求人亦会给予关系人好处。正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权力寻租的腐败分子,才会让一般人形成了不良的社会认知,认为打官司还得靠关系才能赢。也不可否认,当今确实也存在某些律师与某些司法人员相互勾结,不正当交往的现象,让某些律师能够通过不正当手段赢得官司。但我要说的是,凡要我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的案件,我都不会接,因为这是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及执业纪律所禁止的行为,我作为一名律师不可能为这么个案件而作出违反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及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今是法治社会,尤其是近几年党中央强有力推行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大力反腐,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接着又进行司法整顿教育,处理了一大批“司法掮客”、“诉讼掮客”和违反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及执业纪律的律师。因此,发生纠纷,不得不要打官司,建议最好还是请专业、规范操作的律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请“司法掮客”的成本可能远比请律师的成本高,也可能钱花了,还达不到期望的效果,而且通过不正当赢的官司,程序或法律适用上必然有破绽,对方当事人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而言,劳动者不服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所以,打官司想着请“司法掮客”的要三思!
【蔡英文当众说赖清德是其“适合接班人”,民进党代理主席唱“反调”】
据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报道 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前天当着全岛媒体的面,公开说其现任副手赖清德,是自己“适合的接班人”,但目前受蔡英文指派代理民进党主席的陈其迈在昨受访时又称,也许党内会有其他候选人也“说不定”。
赖清德前天陪同蔡英文参加关于公布台军改革的记者会,被当众问到“是否认为赖清德是适合的台湾地区领导人接班人选?”,蔡英文停顿了一秒后,随即脱口而出“我觉得他是啊”。
据台媒报道,陈其迈被问到相同问题时称,自己答案与蔡英文一样,赖清德是适合的2024候选人。不过,他话音一转又说,也许其他人有不同考虑,党内会有其他候选人也“说不定”。他说完后,在场媒体笑了出来,让也在现场的民进党败选检讨小组召集人、桃园前市长郑文灿跟着笑起来。
由于民进党在台湾地区“九合一”选举结果出炉前,被列入领导人接班梯队的人选,除了赖清德,还包括郑文灿、林佳龙、陈建仁及苏贞昌等人,但民进党败选后,郑深陷论文抄袭风波,赖受伤最小,几乎定于一尊。只是陈其迈的说法,引发外界遐想,认为还是有潜在人选。
有民进党民代认为,2024人选如何产出,最后还是要透过制度,民进党势必会有初选,“赖清德是好的接班人,但是民进党是不能用指定接班的”。也有民代说,赖清德是非常好的人选,但每次登记参选的人,不见得都是具有挑战性的人,将来或许会有人不具有挑战力的人也前来登记,凡事都有可能。
图:陈其迈(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来源| 中国台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