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洛阳两会# #专题聚焦洛阳两会#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访市政协委员崔琳】“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市政协委员、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科长崔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崔琳表示,财政部门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聚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要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按照轻重缓急和效益高低配置资金,做到有保有压、有增有减。要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实现“洛财用洛”,为洛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为何欠薪的总是环卫工人
加上这一次,一年之内我已经替环卫工人呼吁三次薪水欠发了吧?
洛阳市内有万名环卫工人,目前为止,有三个月或四个月未开工资的,今天她们拦住我,诉说着自己没钱生活的心酸。
面对这一大群失地后再就业的农民,她们当月的工资也就是1900/2100元,就这样可怜的薪水依然不能按时发放。
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城管局的领导请出面解析:这究竟是啥道理,为啥单单清扫工的工资一年之内多次停发或迟到少发?
时间已经进入腊月,马上该过年了,忙碌了一年的人们都期待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洛阳环卫工人也与我们一样,期待着今年比往年强,就算是与往年生活一样也行啊。
类似“市财政紧张”的套话最好别讲,说了也没人相信,如果是“同甘共苦”大家必然都能理解,四个月未见分文,谁能接受?可我们可爱的环卫工人一直在忍受着苦闷的心酸。
【四川金顶控股股东变更,实控人为洛阳高新区管委会】1月3日,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苑集团)暨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揭牌仪式在洛阳市举行。
在揭牌仪式现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涧西区委书记、洛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牛刚分别与国苑集团董事长严明玮、四川金顶董事长梁斐共同为这两家公司揭牌。
据了解,四川金顶原控股股东为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都丽景),实控人为洛阳市老城区财政局,通过此次揭牌仪式,意味着四川金顶控股股东正式变更为国苑集团,实控人变更为洛阳高新区管委会。详情:网页链接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22号
根据洛阳市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杨湾村等6个镇(街道)、6个村(社区)集体农用地11.4237公顷(其中耕地1.6437公顷、园地6.9095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2917公顷)、建设用地18.2498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以上共计29.6886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史家湾水浇地、西至史家湾水浇地、南至史家湾水浇地、北至史家湾水浇地。
地块2:东至李屯村村庄、西至李屯村村庄、南至李屯村村庄、北至李屯村村庄。
地块3:东至李屯村道路、西至铁路用地、南至铁路用地、北至铁路用地。
地块4:东至刘富村村庄、西至刘富村村庄、南至刘富村水浇地、北至刘富村村庄。
地块5:东至大西村村庄、西至大西村村庄、南至大西村村庄、北至大西村村庄。
地块6:东至城角村道路、西至城角村村庄、南至二广高速公路用地界、北至城角村水浇地。
地块7:东至龙门社区用地界、西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住宅项目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杨湾村集体土地1.1838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洛龙区龙门街道李屯村集体土地17.424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关林街道刘富村集体土地0.3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2367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92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大西村集体土地0.01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李楼镇城角村集体土地0.6904公顷,其中农用地0.6448公顷(耕地0.2232公顷、园地0.1591公顷、坑塘水面0.2625公顷)、建设用地0.0456公顷;
拟征收龙门园区龙门石窟街道龙门社区集体土地10.0445公顷,其中农用地9.3584公顷(园地6.7504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0292公顷)、建设用地0.671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洛龙区政府拟组织新区开发办公室、白马寺镇政府、李楼镇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关林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洛龙区政府拟召集区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白马寺镇政府、李楼镇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关林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