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又传好消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疫情常态下,部分地区的小企业发展真是举步维艰,停工后,不能按期交付订单,还得承担高额房租、机器设备折旧,真是苦不堪言啊!
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雪中送炭总比锦上添花好,希望小企业们能够顺利度过难关。
税收利好文件正式出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最大的看点就是将原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标准提高了,当然受益的企业也会因此增加。
1、这一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影响,因为根据原政策,本来他们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对月销售额高于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没有影响,因为,它们的月销售额高于优惠标准,无法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3、真正受益的,是月销售额高于10万元低于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这些企业原来无法享受到该优惠政策,现在可以享受了。其月最高节税额=150000*3%=4500(元)。理论上说,每年高多可以节税4500*12=54000(元)。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增值税额,必须据实缴纳,不得享受该优惠政策,即使月销售额低于15万元。但是,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仍然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12万元,其中2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载明的增值税额为600元。那么,这600元增值税额必须如实缴纳,不得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但是对于其他的销售收入10万元,由于当月销售收入低于15万元的免征标准,仍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是否会延续,根据目前形势判断,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很可能不会延续,希望各位小规模纳税人及时确认销售额,对没有开具发票的也应及时确认销售额,恢复征税以后仍然可以补开发票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足额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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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