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新乡市车管所打击非法中介典型案例三】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公安交管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期间,成功查获一起提供虚假资料申办机动车注册登记案件。
近期,新乡支队车管所在办理业务归档时,发现一辆豫G牌照小型新能源汽车档案内留存的机动车合格证是影印件,车主王某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经过市车管所综合业务监管中心和车管科联合调查,查证该车主违法行为并移交违法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处理。
经查,车主王某系4S店工作人员,因厂家与4S店存在纠纷,未向4S店提供该车合格证。而车辆出厂临近两年,公告即将过期,为减少损失,王某便自行彩印了该车的合格证,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了注册登记业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将该车辆档案移交至市车管所时,车管科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核发现该机动车档案内留存的机动车合格证涉嫌造假,立即向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车管所立即安排专人对车辆重新进行查验,发现合格证系彩印,但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无异常,车辆具有唯一性。
针对车主王某涉嫌违法的行为,新乡市车管所将该车注册登记业务进行退办处理,收回已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机动车号牌,并将线索移交至违法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处理。同时,责令办理该业务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立即停业整顿,全员到市车管所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待培训合格后再予以恢复业务。
辖区交警七大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第八十条规定,对王某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违法行为处以伍佰元罚款。同时,车主王某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
一直以来,为杜绝“假合格证、假发票、假关单”等问题材料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新乡市车管所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查验关口,对每一辆车的材料和技术参数核对做到认真负责,确保合格车辆快速注册登记,将“问题车”拒之门外。
来源:畅通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