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头条#我离职时,和公司老板的直接交锋,我胜出,东莞外来工离职索赔经验分享,揭秘实事真相,开启幸福导航,
东莞很多外来工今年失业,离职时很多外来工没有得到合理赔偿,我在东莞南城。我把我2022年四月离职时和公司。老板的直接交锋和所有东莞外来工一起分享。希望能帮助大家。
四月十四日,我正在上班。办公室主管打来电话,说,我因为没有打疫苗,公司决定让我,离职。并且表示,公司会赔偿我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然后拿出,辞工单。让我写辞工报告。
如果我按照主管意思,几分钟写好。会计马上就可以给我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我就可以走人了。
我就问主管,这是你的意思或是老板指使?主管说。是老板让他这样做的。我说。你也做不了主,并且还是法盲。你给老板打电话。让老板直接和我沟通,交流。事情也很凑巧。老板来到了,办公司,接下来,精彩立即上演。
首先,老板怒气冲冲,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接下来。主管。经理。粉墨登场。你一句。我一言,指手画脚。我自岿然不动。早已森严壁垒。他们说完之后。我说。现在,立刻,马上,回到你们的座位上边去。我和老板之间的事情,请不要介入。参与。否则。后果自负。这些,狐假虎威的主管经理,平常我就经常修理他们。他们知道我会功夫。根本不是我对手。自然对我心存忌惮,不管主管。经理。在外喝酒的时候。我都揍过他们。看到我发怒。知道如果不立即滚蛋。会马上挨揍。就乖乖的离开。坐回自己岗位。不再言语。
我对老板说。你是玩拳击的。我是武当弟子。现在你先深呼吸。喝点茶。喝点水。先安静一下。老板也没说什么。端起了茶杯。三分钟后。老板说。你先回去。明天我们两个在隔壁的董事长办公室。把门关起来慢慢谈。我很和气的说。很好。然后就回到了自己店里。
回到自己店里之后。我在电脑上发出公司对我的赔偿要求,去,提前无辜解约,先赔偿三个月工资。其余赔偿部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然后在微信上发给老板。老板回复。同意。要求第二天在公司面谈。
第二天我去公司。和老板一起进行很友好的沟通。我提出的所有赔偿老板也全部答应。我在公司做了六年半。得到了接近十万元的合理赔偿。会计很快把钱拿给我。我离开公司。和公司正式解约。事情完美解决处理。直到现在我都有老板微信。虽谈不上什么友好关系。但能在他朋友圈经常看到他动态。说明他没有拉黑我。谈不上什么关系友好。但也没有成为什么仇人。
事后,老板说。我是他来公司以来第一个赔偿最多的。这和去法院打官司赔偿标准一样了。如果我再提出一些过高赔偿,那就只好走法律程序了。其实。每个老板都知道怎么赔偿。只是他们不愿意按照法律赔偿标准去赔偿而已。关键是看你个人怎么沟通。协调。怎么运作。操作了。很多外来工给那些小领导糊弄。吓唬。就得不到赔偿。更谈不上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了
如果你离职了。先不要和那些小领导扯淡。直接和老板面谈,如果谈不出什么结果,先不要着急。不接受公司任何条件。直接去劳动局说明情况,咨询有关工作人员。问他们你应该怎么做。怎么办?以法律为依托。学会保护自己。
一般劳动局都会给公司打电话。也有劳动局工作人员直接去公司协商。这样都能得到合理合规的赔偿。记好不管是你自愿离职时。辞工的。被单位解雇。开除的。都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对于那些所谓的小领导,根本不用屌他们,刚来东莞的时候。在东莞大岭山电子厂上班,修理过很多所谓的主管。经理。
一天上班吃到三分钟。主管看到立即爆出粗口。看到我。立即来一句。屌你老母,罚款五块。我二话不说。上去按到地上,一顿摩擦。很快主管鼻青脸肿。跪地求饶。我还拉他直接去找老板。他立刻就认怂,道歉。
这些所谓的小领导。狗屁不是。啥也不是,在我们面前牛逼。立即就揍他们。就这么简单。尤其是离职时候。这些为虎作伥的所谓小领导敢糊弄,敢胡说八道。牛逼哄哄。就立刻揍他们。没有解释。把门一关。一口气揍的他心服口服。不敢牛逼放肆。
这就是打工人,不惹事。但不怕事!学会用法律捍卫自身尊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卑不亢。光明磊落。掷地有声。言行必果。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才是打工人。你学会了吗?
祝!所有东莞外来工家人。新年快乐。恭喜发财!一起努力,加油!
大家好,我叫金杰明,今年四十二岁整了,之前一直在给一家公司老总开车,这一开就是7年了,算是专职司机吧,老板生日的时候把我辞退,辞退后我应聘 了另外一个工作,居然遇上了十几年前未婚妻,给我三万一个月的工作!
就在老板生日当天,老板特意叫我喝了一点酒,饭要吃完后,老板端着一杯酒过来敬了我一杯酒,把我拉在一旁说到:“老金啊,你给我开车也开了整整七年了,于情于理,还是要让你继续给我开车,只不过你现在已经四十几岁的人了,你已不在是年轻小伙了,我其实很想你一直给我开车,只是无奈你现在的身体和精力都在走下坡路了,就连现在开长途,你已经是有心无力了老金!”
当时老板一说完,我都不知道怎么拒绝,或者怎么向老板证明我还能行,我也只能默默答应了,本来老板对我一直都很照顾,他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毕竟岁数大了,很多事情不能反应那么快,更何况开车这个需要精力的工作。
吃完饭老板给了我一张卡,卡里有六万块钱,老板说这算是对我这几年的肯定和补偿。
其实我内心很感谢老板,辞退我了还给了我几万块钱的补偿,我很感激和感动!
就这样我失业了,我老婆是会计出身,在一家小公司做出纳,工资一个月5000左右,在我们这个三四线城市工资也过得去;我本来是学的铁路交通专业,自从毕业后一直没有找过相对应的工作,一直觉得开车跟着老板很有前途,于是毕业后一直从事专职司机,中途也开过出租车和创业开饭店,都没有坚持下来,最终专职司机是我一直坚持下来的事。
讲到这里我其实开始后悔,我其实早该尝试其他的工作,专职司机本身就是吃的年轻饭,这也算不上一技之长,随着时间的推迟,年纪增大,始终都会被淘汰。
即便现在有铁路交通的工作应聘我,我相信我也不会去,没这个能力去胜任,20多年了专业知识几乎全部忘记。
如果我从大学毕业就一直从事铁路交通这方面工作,我相信我到现在这个年纪,也许会成为公司技术骨干了。
可现在现实的问题我除了开车,什么都不会,我只能找开车的工作。
失业后在家里待了几天,老婆开始催促我找工作,她总是嫌弃的说:不能在家里闲着,我们这个条件在家里呆着生活不下去。
第二天我开始找工作,我没办法只能找司机方面的工作,面试了一家司机岗位7000月薪,叫我回家等电话,已经一周时间了,估计被淘汰了。
第三天我到了另外一家公司继续找司机岗位去应聘,由于年龄稍大,当时就被应聘人员拒绝了,正当我走出办公司准备离开的时候,应聘人员叫住了我:诶,师傅等一下,我们老板找你!
我迷迷糊糊的愣住了,心理想着你老板找我聊什么?我就这样被他带到了老板办公司,一路上这位管理人员说老板也是四十岁了,是一位很厉害的女人
正在我自己嘀咕的时候,老板突然一声:杰明哥!我说:你是? 她答到:杰明哥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仔细观察了两三秒钟后回答道:啊,敏敏吗?真是你呀敏敏?
我的天呀,还真是你呀,你不是一直在四川吗?怎么现在还当了这么大老板啦!
王敏是我大学毕业后谈的女朋友,后来我们交往了2年,最后双方都已经见了家长,正准备看日子结婚了,最后王敏的父亲不同意,他父亲一直觉得我家里条件不行,又没有背景,算是看不上我吧。最后在他父亲坚决反对下我和她就这么结束了
从此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联系,她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乖乖女,天真善良的形象,刚刚第一眼已经完全不是之前的印象了,现在是一副成熟女性,气质出众的一位女强人样子。
王敏突然跟我说:杰明哥,我能拥抱一下你吗?没想到还能遇见你!如果你愿意我给你一份3万的工作!
王敏接着说到:杰明哥,我真的没想到还能遇见你,这也算是老天再给我们一次相遇的机会,我现在已经单身,自由了这家公司都是我说了算,我们能不能重新开始,你不知道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我心中,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敏敏对不起,我知道你也许是真心,但是我现在有自己的家庭,有老婆和孩子,虽然我妻子现在嫌弃我没工作,但是我知道她是真心爱我的,我也真心爱我老婆和我的家庭。我们这么多年没有联系没想到今天能这样和你见面。
时间能冲淡一切,不好意思打扰了,能和你再见一面我也很开心,希望你幸福。
回到家,我把今天的事情给老婆说了,老婆居然说你怎么这么笨啊,就算不答应和她在一起,至少你把那份工作拿到手啊
你们觉得我老婆说的是她真心话吗?
@职场情感砖家观点:
1:司机这个岗位是年轻饭,四十几岁的人还应聘司机职位已经很难了,很多公司都设置了门槛,40岁以上直接部考虑!所以四十几岁的人还应聘司机这个岗位,很难了!
2:司机这个岗位,不具备专业性,很多年轻人都能胜任,所以还得有一技之长,才能在职场中利于不淘汰之地,铁路交通本身就是技术内,不管哪家企业技术始终是发展第一要素
3:没有答应王老板工作是对的,工资是和自己能力挂钩,通过这种关系久而久之是不长久的,更何况王老板对你感情,加上你现在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你觉得家庭工作谁种谁轻?#情感情感# #情感#
应判银行欺诈罪,赔偿客户一万元精神损伤费。//@娟姐看法: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公司团年需要发现金红包,遂拿着57500元现金到银行换新钱。随后工作人员给女子递过去5捆5元、10捆10元、10捆20元、5捆50元面值的新人民币。可事后工作人员却联系女子说,给女子的现金中多给了1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女子声称没多给。银行索要无果后,遂告上法庭。 杨女士是公司财务。临近春节时,其根据公司要求到银行换点新钱,准备在公司团年晚宴时使用。事发当天下午15时36分,杨女士来到银行窗口办理兑付业务,其交给了工作人员57500元人民币。 15时54分,工作人员递给杨女士5捆5元、10捆10元、10捆20元、5捆50元面值的新人民币。当时杨女士在接电话,从窗口拿到钱后直接放在提前准备的一个手提袋中后,就直接离开银行了。 18时12分,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杨女士称,银行在当天清账时发现了少了1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后经监控证实,这捆人民币原先是杨女士交给银行的,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混入了给杨女士的新钱中,因此银行希望杨女士可以归还给银行。 但杨女士否认,并表示钱拿回公司后,是同事看着她从包里取出来的,并没有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因此杨女士认为银行找错人了。银行索要无果后,先是报警求助,后是告上法庭,要求杨女士将钱还回来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银行方面提供了监控视频证据及杨女士当时办理兑换业务的凭证,拟证明杨女士本应该给银行57500元,并只能拿走57500元,但实际上却是拿走了67500元的主张。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在没有法律依据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也就是说,银行认为,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杨女士只能拿走57500元,可其却多拿了10000元,是不当得利,故杨女士一方负有返还义务。 但杨女士却不认可银行一方的说法。杨女士反驳称,其公司同事及公司监控都可以证明其从银行回到公司后,其从袋子里面拿出来的钱中没有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因此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多拿银行的钱。 随后银行又反驳称,杨女士从离开银行到公司的监控下,中间有42分钟,这中间可以发生很多事。而银行工作人员则是1秒钟都没有离开过监控的。 银行的意思就是说,银行的钱始终都是监控底下的,但杨女士却有42分钟未出现在监控下,不排除这10000块钱,从银行拿走后就没有带到公司去。 那么双方谁的观点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第8条规定:支付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签(包括原封新票币)对外无效。 据此,法院认为,银行一方的说法不够严谨。即其一方主张多给了杨女士一捆100元人民币就一定是10000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人民币支付业务必须要以当面点清为准。 也就是说,银行交付给储户的钱,工作人员必须拆了原封条后,以当面点的数目为准,不能仅凭推断。 其次,《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而言,银行与储户之间的纠纷,银行作为举证优势占有绝对地位的一方,应当提供更完整、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就不能将其一方过错的责任,强加给储户一方。 意思就是说,银行提供的监控视频,只能证明工作人员收了杨女士57500元后,放入钱箱时少了一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但并不能完全证明这1捆人民币就是给了杨女士,更不能证明少了的那捆就一定是100张的。 据此,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银行的诉求。一审宣判后,银行不服,又提供了一段视频提出上诉。 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段视频只能证明这捆钱确实出现过那几捆新钱附近,但并不能完全证明就是杨女士拿走了。 最终,二审法院也驳回了银行的诉求,并判定其一方承担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注:图文无关) #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2022生机大会#
娟姐看法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浙江杭州,一女子因公司团年需要发现金红包,遂拿着57500元现金到银行换新钱。随后工作人员给女子递过去5捆5元、10捆10元、10捆20元、5捆50元面值的新人民币。可事后工作人员却联系女子说,给女子的现金中多给了1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女子声称没多给。银行索要无果后,遂告上法庭。 杨女士是公司财务。临近春节时,其根据公司要求到银行换点新钱,准备在公司团年晚宴时使用。事发当天下午15时36分,杨女士来到银行窗口办理兑付业务,其交给了工作人员57500元人民币。 15时54分,工作人员递给杨女士5捆5元、10捆10元、10捆20元、5捆50元面值的新人民币。当时杨女士在接电话,从窗口拿到钱后直接放在提前准备的一个手提袋中后,就直接离开银行了。 18时12分,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杨女士称,银行在当天清账时发现了少了1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后经监控证实,这捆人民币原先是杨女士交给银行的,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混入了给杨女士的新钱中,因此银行希望杨女士可以归还给银行。 但杨女士否认,并表示钱拿回公司后,是同事看着她从包里取出来的,并没有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因此杨女士认为银行找错人了。银行索要无果后,先是报警求助,后是告上法庭,要求杨女士将钱还回来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银行方面提供了监控视频证据及杨女士当时办理兑换业务的凭证,拟证明杨女士本应该给银行57500元,并只能拿走57500元,但实际上却是拿走了67500元的主张。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在没有法律依据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也就是说,银行认为,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杨女士只能拿走57500元,可其却多拿了10000元,是不当得利,故杨女士一方负有返还义务。 但杨女士却不认可银行一方的说法。杨女士反驳称,其公司同事及公司监控都可以证明其从银行回到公司后,其从袋子里面拿出来的钱中没有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因此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多拿银行的钱。 随后银行又反驳称,杨女士从离开银行到公司的监控下,中间有42分钟,这中间可以发生很多事。而银行工作人员则是1秒钟都没有离开过监控的。 银行的意思就是说,银行的钱始终都是监控底下的,但杨女士却有42分钟未出现在监控下,不排除这10000块钱,从银行拿走后就没有带到公司去。 那么双方谁的观点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第8条规定:支付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签(包括原封新票币)对外无效。 据此,法院认为,银行一方的说法不够严谨。即其一方主张多给了杨女士一捆100元人民币就一定是10000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人民币支付业务必须要以当面点清为准。 也就是说,银行交付给储户的钱,工作人员必须拆了原封条后,以当面点的数目为准,不能仅凭推断。 其次,《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求,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而言,银行与储户之间的纠纷,银行作为举证优势占有绝对地位的一方,应当提供更完整、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就不能将其一方过错的责任,强加给储户一方。 意思就是说,银行提供的监控视频,只能证明工作人员收了杨女士57500元后,放入钱箱时少了一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但并不能完全证明这1捆人民币就是给了杨女士,更不能证明少了的那捆就一定是100张的。 据此,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银行的诉求。一审宣判后,银行不服,又提供了一段视频提出上诉。 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段视频只能证明这捆钱确实出现过那几捆新钱附近,但并不能完全证明就是杨女士拿走了。 最终,二审法院也驳回了银行的诉求,并判定其一方承担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注:图文无关) #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2022生机大会#
我是一名马路清洁工,有一天我的三轮车刮了一辆豪车,从车上下来一个女子,张嘴就骂,还让我赔偿100000元,我吓得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最后来了一个人,她哭着跪地求饶!
我叫李秋琴,今年57岁,年轻的时候,那个没良心的和我离了婚,我一个人带着一儿一女过日子,我怕孩子有了后爸受欺负,所以就没有改嫁,再苦再累也认了,因为孩子就是我的盼头。
孩子从小我就教育他们,长的后不管干什么都要做一个正正当当的人,做什么事儿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要向你们的爸爸那个没良心那样不负责任!
两个孩子长的后,儿子考上了大学,女儿上了一个中专,后来女儿嫁到了城里,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城里,我也算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和心愿。
儿子参加工作没几年,就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我想让儿子早点找个对象成家,可是他总是对我说不着急。唉!真是儿大不由娘啊!
后来老家的房子被修路的占了,补偿了我200000元,本来我想再买一套小房子,可是儿子要让我和他住在城里,女儿也认为是对的,将来年龄大了身边不能没有个人。我想也对,这钱留着给儿子结婚用,所以我就搬到了城里。
在城里我非常不习惯,儿子整天忙着不回家,我闲着无所事事,就找了一个抛马路的差事,每个月虽然挣的不多,但是总归算是有事做了。
前一阵子,儿子又出国了,一走两个多月了还没有回来,我心里非常惦记,在大街上看着小两口带着孩子,我就羡慕!
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今天又该我的班,早早的起来到了街上,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因为我的大意没有把装垃圾的三轮车停稳当,在一家超市门口正好又是下坡路,所以三轮车自己往后退到一辆豪车上,撞坏了一个车灯。
这时候,从车上下来一个女子,张嘴就骂:你眼瞎了吗?你这破三轮车刮坏了我的车,你赔的起吗?今天你不拿100000元,你就别想走。街上一会儿围满了人,议论纷纷……
有的人说:“开一辆豪车怎么了,至于对一个清洁工这么凶吗?”
有的人说:“完了,完了,这辆车修修最少得花100000元,这个清洁工要倒大霉了!”
我吓得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心想,儿子不让我出来干这个活儿,可是我没听,如今闯了大祸,我该怎么活呀!
那个女子气的骂骂咧咧的,在一旁打着电话,可是我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儿子也没在家,我该怎么办呀?把我吓得两腿发软,低着头哭个不停。
不知道什么时候,围观的人群里来了一个人,突然大喊:“妈,是我,我回来了,让你受惊了,都是儿子不好。”儿子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一看到是儿子回来了哭着对他说:“都怪我,我闯祸了,把人家的车撞了。”
儿子拍拍我的肩说:“没事,没事我来处理。”
儿子对那个女子说:“不就是一辆车吗?你至于为难一个清洁工吗?我算是看透了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从现在开始我们两个人结束了。对了,回去之后到财务室结清你的工资,马上给我离开!”
那个女子顿时傻了眼,哭着跪在地上说:我错了,原谅我一次吧,我不知道是大妈,你也没有让我见过一次大妈呀……。
原来,她是我儿子的对象!她开车去机场接我儿子,没想到遇到这样的事儿,我看着这个女孩长的很漂亮,儿子怎么没有告诉我呢?现在我又感觉她很可怜,我该劝劝我儿子,原谅她一次吗?
@情感艳阳天 的回复: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品做你的儿媳妇,你放心吗?
就算今天撞车的不是你,你儿子也会和她分手的,最起码通过这件事可以看透,她没有容人之心,更没有爱心!
你可千万不要一时盼儿媳妇心急,干扰儿子的判断,婚姻不是儿戏,不能随随便便的,更何况你儿子现在光环很多,找一个真心实意的更不容易。
女人在一个家庭当中所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俗话说的好:好女人旺三代,坏女人毁一生。所以说儿子找什么样的女人过日子,他心里应该有数,你就别劝他了。
我挪用10万公款借给堂弟,他却不认账。老公说“你真的是一个傻女人,等着被公司开除吧”,我很绝望。我也真个面临了罚款和被开除,而我没想到接下来堂弟做的事情,真的让我后悔万分,不过也看懂了人心。
我今年36岁,是一个私企的财务管理,每个月工资8000左右。老公也在同一家公司,他是销售部的经理,月薪30000+。
结婚10年来,我们夫妻感情稳定,儿女双全。而我们也是很多亲戚朋友讨论的对象。有羡慕也有嫉妒,比如我娘家那边的一些亲戚就见不得我好,时常在背后说三道四。
我老家是农村的,老公家是城市的,每次回娘家,也能够听到一些流言蜚语“小花攀上了高枝,门不当户不对,还要厚着脸嫁给城里人”,而老公也总是说“你们家这些亲戚不咋样啊,见不得你好”。
去年春节,我们回娘家拜年,我三叔家儿子,我的堂弟小波对我说“姐,老一辈的恩怨和我们没关系,我老爸虽然跟你父亲关系不好,但是不影响我们吧”?我说“咱们俩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怎么会去计较老一辈的恩怨呢”。
小波说“姐,我想找你帮个忙,我知道你和姐夫在公司说得上话,能不能把我弄进去,我失业了,压力也比较大”。
我起初有点为难,可是想到小波和我一起长大,关系也比较好,所以我跟老公说了,老公说没问题,安排他一个人是可以的。
小波今年32岁,谈了女朋友,但是还没有结婚,我也知道他的压力,还没有买房买车。而且三叔家的条件也并不是很好,虽然三叔三婶嫉妒我们家过得好,但是我并没有放心上,他们也是我的长辈。
堂弟进了老公的销售部以后,也很努力上班。他说不能让人觉得他是走后门进去的。
上个月,堂弟找到我说“姐,我女朋友父母催我们结婚了,可是我现在手里面没多少钱”,我说“你不是要房子车子买了以后再结婚吗”,堂弟说“女方的父母等不及了,因为我女朋友怀孕了,不得不提前让我们举办婚礼”。
我说那挺好的,结了婚两口子一起努力。而堂弟又开口说“姐,你和姐夫能不能借我10万块,我和女友的父母商量过,给15万彩礼,结完婚他们会把彩礼还给我,他们只是要面子”。
听到借这么多钱,我确实不敢同意,毕竟我手里面没那么多现钱。而他又问老公,老公也说没那么多,每个月工资都用来还房贷车贷了。
虽然老公的钱我没管,但是也的确如他所说,我们买了3套房,每个月月供都要接近2万了,加上车贷,他的工资也没剩下多少。
堂弟却哭着说“姐,你一定要帮我想办法,顶多一个月,结完婚就立马还给你,我不会赖账的,你如果不帮我,那就没人能够帮我了”。
看着堂弟非常无助的样子,我也知道他们家那些亲戚,甚至比他还穷。我想到公司账单上还有50多万,如果真如堂弟所说一个月按时还给我,那我挪用10万借给他,只要到时候补上去就没啥问题了。
我最终再三考虑下,决定悄悄挪用公款,我转了10万给堂弟。堂弟收到钱后,又给我打了一张欠条,一个月内还我。
堂弟结完婚以后,我让他赶紧把钱给我,要是被人知道再举报我,那我肯定要被面临罚款和开除。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堂弟说女方父母并没有退他的彩礼,反而用那笔钱买了一部车作为陪嫁。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吓了一跳,我问他“那我的钱怎么办,我是挪用公款借给你的,你不能害我”?堂弟却说“姐,你跟姐夫想想办法吧,我可能要再拖几个月再还你了,车子再卖出去就不值钱了”。
我真的后悔万分,老公知道后把我骂了一顿“你真的是个傻女人,慢慢凑钱填进去吧”。
我很绝望,在我凑钱补窟窿那几天,老总却突然要查账。当老总看到财务少了10万以后,决定开会要开除我,还要我加倍赔偿公司的损失。让我没想到的是,老公也因为我而被降职处罚了。
老总说这是按照规矩办事,我私自挪用公款,而老公不按照流程招人,对于我挪用公款一事老公也是知情者,公司条条款款都写的很清楚。
老总问我们“你们不想知道是谁举报的吗”?我说“或许是公司嫉妒我们夫妻的人吧”,老总却说“你们错了,就是你们帮忙的人”。
老总又说“我和你们夫妻也是10来年的老朋友了,只是做个样子假装惩罚你们,让你们夫妻知道什么是人心,按道理,举报被证实了确实是有奖金和升职加薪的,可是我也不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你们只是好心办了坏事。就是你堂弟匿名举报的,昨天他实名登记,跟我要奖励,我才知道了”。
好在老总原谅了我们,但是也让我看清了我堂弟到底是什么人,我挪用公款借给他的事情,只有我和他知道。
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帮了他,他反而还要陷害我?
我想说:
看了你的分享,你的确是好心办了坏事。有其父必有其子,你堂弟见不得你们好。
作为女人,不要同情心太过于泛滥了,挪用公款这种事情你都想的出来,真的是人才。不过今后对你堂弟不要心存侥幸,这种人不值得帮他。
赶紧拿着借条去找他还钱吧,对于恩将仇报的人,不能心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渣男当年来我们学校拿赔偿款的时候被我们的财务老师骂的狗血淋头一句都不敢回,这个女的千不该万不该泼妻女,泼渣男也不至于死,这个女为什么会看上他长的很猥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