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重要提示】国家税务局通知:‼️‼️‼️‼️
12月26日17时30分-1月2日24时停止办税业务!‼️
1月3日恢复正常。需要领票开票的客户,25日之前完成‼️(月底最后一周不能办理业务)
#深圳头条#
购买近1千万的Q币作为员工集体福利,税务处理不合规被税务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深税一稽告〔2022〕1693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向深圳市***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0:05: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税务处理决定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1月23日
>>202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笔试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通用考试(科目一)考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00;
专业考试(科目二)考试时间:6月18日下午14:00-16:00。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6月14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及考场规则
笔试考试地点及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二)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科目一考试;报考软件开发运维岗、网络安全岗、基础运维岗的考生,还需要参加笔试科目二考试。
(三)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
附件:深圳市税务系统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通知
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现责成你公司自签收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上述三个个人账户全部收款信息所代表的经济业务实质分别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218号
深圳市***精密导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DXR):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2年8月5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后果
经查,你公司2017年度向***医疗公司销售货物,货物已全部交付,未开具发票未确认收入。你公司法人已确认你公司当年度生产成本已全部入账。
1. 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经计算,你公司2017年6月少缴增值税131506.66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205.47元、教育费附加3945.20元、地方教育附加2630.13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你公司2017年度已申报营业收入2061379.31元,少申报773568.56元,可列支税金及附加15780.80元,以上调增利润总额757787.76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446.15元。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
3.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资料
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2017-2018年度账簿资料,检查人员已责令限期改正,你公司无法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账簿资料。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合计70356.07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罚款。
3.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资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朋友闺蜜的儿子考了八次公务员,去年考上深圳税务局终于上岸!
周少说 优质教育领域创作者山东一位网友发文,称毕业五年了,考了很多次教师编制都没有考上,最好的一次差4分进面试,考教师,感觉自己没戏了。这几年一直窝在家里学习,无奈、焦虑,怀疑人生,有苦说不出。面对亲朋好友,只能强颜欢笑。一起大学毕业的同学,都上岸了,大家过得很幸福,很羡慕。只有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积蓄、没有对象就是一个三无产品。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非常能理解这样的心情,毕业五年都没有考上教师编制,心里的压力确实非常大,但是光着急焦虑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然后找到自己的问题,多请教一下上岸同学的经验,取取经,最好是找一个培训班定向培训一下,让专业人士来辅导一下自己,真的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未来路很长,只要不放弃,未来就一定还有很多的机会。#真知新坐标#
深圳、苏州税局开始严查个人所得税啦!
如果你给老板或者员工,都是发3500或5000元,无疑就是告诉税局有问题,所以一定要当心。
为什么你们公司都是整数?连老板也只有5000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月月如此,那不就是自我举报吗?
应该怎么发?
1.老板发36万每年。
2.员工发8000以内。
老板想少交税,多拿钱,可以这样做:
1.延长供应链,将采购中心注册在爱税宝园区。
2.业务分拆,将设计中心注册在上述园区。
深圳858家公司因虚开普通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深圳#
#虚开发票#
2021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深圳各区共计858家公司对外开具普通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公司(人员)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公布的公司当中,虚开发票的票面额都大于40万元,达到了虚开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虚开票面额40万元以上),且有七家公司虚开发票的票面额超过了亿元,分别是:
1.深圳市诚某实建材有限公司,在2018年09月18日至2019年09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351份,票面额累计48739.18万元;
2.深圳市达某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2016年1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3267份,票面额累计31973.71万元;
3.深圳市菁某建材有限公司,在2017年06月01日至2018年05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2237份,票面额累计21526.76万元;
4.深圳市广某兴广告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09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285份,票面额累计12237.21万元;
5.深圳市益某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09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649份,票面额累计11916.81万元;
6.深圳市冉某嵘贸易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09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29份,票面额累计11293.50万元;
7.深圳市卫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07月01日至2018年01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674份,票面额累计10385.29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并没有司法解释“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但上述虚开票面额超过亿元的七家公司,其虚开的票面额是虚开发票罪立案标准的250倍以上,会被依法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从而适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
对于虚开票金额不大的公司,可以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例如,涉案公司可以通过刑事合规的方式,争取检察院对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8月28日,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选任及管理规定(试行)》。虽然文件当中并未提出检察院会对涉案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其目的是激励企业合规经营。而当中的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独立监控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企业委托,对企业刑事合规情况进行调查、规划、监督的律师事务所。
第十二条规定:“独立监控人应就企业刑事合规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犯罪嫌疑企业制定合规计划以及协助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合规计划的执行,并针对其履职情况、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出具阶段性书面监控报告,作为区人民检察院作相应处理决定的参考。”
#虚开发票罪#
#虚开#
#刑事合规#
#合规不起诉#
深圳218家企业被定性为虚开专票,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深圳#
2022年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共计有218家企业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18家企业涉及科技、医药、劳务、建材、建筑、电子、餐饮等行业,虚开金额最低的为1万多元,税额最低的为500元;虚开金额最高的达7亿多元,税额1亿多元。其中,虚开金额超过亿元的企业共计有18家,分别是:
1.深圳市冠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3年01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727份,金额72160.37万元,税额12267.26万元。
2.深圳市江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9年04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174份,金额46413.43万元,税额4852.50万元。
3.觉某某(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1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369份,金额22020.53万元,税额335.92万元。
4.深圳市同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203份,金额20908.36万元,税额3194.92万元。
5.深圳市志某某达贸易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861份,金额17207.71万元,税额2925.31万元。
6.深圳市宏某某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560份,金额14796.33万元,税额2515.38万元。
7.深圳市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442份,金额14391.23万元,税额2446.51万元。
8.深圳市弘某唯劳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495份,金额13825.80万元,税额414.77万元。
9.深圳市恒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433份,金额13168.16万元,税额2238.59万元。
10.深圳市绿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8年04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8268份,金额13059.47万元,税额2220.11万元。
11.深圳市超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309份,金额12841.13万元,税额2182.99万元。
12.深圳市雅某某印刷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625份,金额12177.82万元,税额2070.23万元。
13.深圳市东某某光电有限公司,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58份,金额11240.28万元,税额1910.85万元。
14.深圳市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396份,金额11114.94万元,税额1889.54万元。
15.深圳市廖某某泰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101份,金额10848.63万元,税额1736.03万元。
16.深圳市正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62份,金额10827.05万元,税额1840.60万元。
17.深圳市杰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71份,金额10394.56万元,税额1767.07万元。
18.深圳市奥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18份,金额10115.59万元,税额1672.18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虚开税额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企业中,虚开税额如果达到上述标准的,其责任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深圳头条#
>>2022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面试递补公告<<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符合条件考生中递补面试人员67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递补面试人员按照我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0755-83878491(电话)
0755-83878089(传真)
szswgwyzl(微信公众号)
附件:递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文章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0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