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溪694:男子上公厕10分钟门自动打开

   日期:2023-04-20     移动:http://mapp.b2b-1.com/baike/172662.html

这样的设计太无语了,厕所又不是旅游景点,谁愿意多待,如果有人便秘那怎么办呢?

法律研究僧 金融争议解决律师

“这也太尴尬了!”河南郑州,一男子正在大街上溜达,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翻江倒海的,就想赶紧找个厕所解决一下。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好在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公共厕所。男子喜出望外,几个箭步就跑进了厕所。 可当男子拉到一半的时候,只听见厕所里响起了语音提示“因已超时,门自动打开”。语音提示刚结束,厕所门就咔嚓一下自动打开了。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男子有些措手不及,把男子吓得够呛,屁股还没来得及擦,就赶紧躲到了厕所的角落里。 好在厕所门自动打开的时候,马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才让男子避免了春光外泄。否则,那真的就是一个大型社死现场。 【律师点评】 1、这也太刺激了,现在上个公共厕所都这么让人争分夺秒,惊心动魄了吗?这好在当时马路上没有人,要不然估计该男子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躲起来不敢见人了。 有网友说这样的厕所设计得不够人性化,如果上厕所时都要在心里算着时间,哪还有心思好好地上厕所? 也有网友说这个设计合理,可以有效防止某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占用公共资源,使那些真正有使用需求的人不用焦急等待。 2、关于厕所设计是否合理的问题,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从法律上讲,厕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并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1598条规定,宾馆、商场、车站、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公共厕所显然也是这里所说的公共场所,其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在本案中,公共厕所是智能厕所,使用时间满10分钟后,门就会自动打开。对于这一情况,公共厕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在公共厕所里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让来公共厕所上厕所的人注意和知晓这一情况。 如此,来上厕所的人就会提前有心理准备,不会因为厕所门突然打开而手足无措,最终导致春光外泄,隐私被侵犯。 但是,案涉公共厕所里应该是没有设置这样的提示标志,所以,才会导致该男子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得不知所措。 好在当时马路上没有什么行人,该男子的隐私也没被别人看到。否则,从法律上讲,该男子可以以公共厕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 3、从情感上讲,我们赞同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将厕所建设为智能厕所,这样会更加便利社会公众的使用。 但是,在保证厕所使用便利性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使用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所以,如果公共厕所的管理者能够在厕所里做出醒目标志,对厕所的一些智能事项,比如本案涉及的使用时间达到10分钟,门就会自动打开,进行事先提示的话,那么就更加完美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律师来帮忙##郑州头条#

免责声明:柳溪694:男子上公厕10分钟门自动打开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删除! (留言)
 
 
更多>同类百科知识
0相关评论

图文信息
最新发布
行业资讯
最受欢迎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B2B-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