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庭,正在开庭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老照片#
广东队要改名的话改成广东华南虎就行了,除非工商局或者篮协不批准这个名字
#你有经历过失业吗#有:1982年至1984年我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工商所”做工友(即做七至八人的一日三餐)有时候有客人,例如(五华县工商局有领导来人+各工商所个别同志)会增加到10人至一15人。干了二年一个月。县工商局来了一位张xx股长召开全站工作人员会议,叫我参加。会上他传达五华县工商局的决定,辞退临时工,不是陈同志好逸恶劳,而是正式工无法安排工作,从今天中午开始叶xx女士接替陈同志的工作,散会后,那末:我即刻到出纳处领本月的工资,领完当月工资240元,我就回家了。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自己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赚钱养家就是力量。也是最体面的生活,苦和累算不了什么!谢谢“今日头条”。
“我明码标价,你消费再多,也都是自愿的呀”广东汕头,一女生和同伴吃4碗粿条汤付费545元,对此,有网友认为她们被宰,“大冤种,被割了”,而老板则回应他这里就是这个消费水平。
据悉,吃粿条汤的食客是个年轻女孩,吃饭前喜欢拍照,而当她跟朋友大快朵颐后,就把美好的时刻记录到了自己的抖音上,同时也附上了账单。
而正是这个无心之举,却被细心的网友发现,这简直是天价啊,4碗粉545元,一碗平均136元。随后,此事就在网络上发酵了。
大家纷纷指责商家太黑心!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吃饭的女孩却并没有指责老板卖天价饭,原因就是商家明码标价了。
由于网友舆论太过猛烈,涉事的店家,为了自证清白,也坐不住发声了。
老板称,自己虽然卖的是牛肉丸粿条,但由于现在生意难做,为了吸引顾客,他特意创新,增加了许多可以自选的海鲜。
比如,九节虾市场价都要130元一斤,扇贝、蛏子、鲍鱼、海参、皮皮虾等等,虽然这些高档海鲜很贵,但老板却都明码标价了。
而吃饭的女孩,恰好爱吃海鲜,因此她跟朋友就自选了很多,所以结账的时候,费用才会高达545元。
对于这样的消费水平,老板称,“在他这里吃碗粉,消费100多其实是很正常的”,而且他没有必要去坑一两个顾客。
诚然,做生意看重的是长远买卖,但顺应市场行情,符合老百姓的消费水平也是不可忽视的。
讲实话,虽然老板把所有的食材价格都清清楚楚地标注在了黑板上,食客可以加,也可以选择不加,但对我个人来说,我是吃不起的。
当然,广东本就是发达的地区,消费高的同时,收入也高。有钱人吃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这也无可厚非。
可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被宰的事件,天价鱼,天价虾,天价理发店等等,打击不断,却还是有商家以身犯险。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应该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个人权益,保存好证据,大胆投诉。
经营者不标、错标、漏标或不按规定方式标价,或者标注的价格经查远超正常的市场价,也可被视作非明码标价,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讲,消费者进饭店就餐消费,就会与店家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同时也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双方都应捍卫的最低规则,也贯穿前述法律的相关条款。消费者在消费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对此,一方面,经营者必须依法诚信经营,履行法律规定的提示说明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事先询问清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等信息,一旦遭遇“天价菜单”,及时保存相关证据。
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就先行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果达达不成一致就可及时拨打12358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
工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视具体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处以罚款或停业整顿。
借助这件事情,给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餐饮业消费陷阱:
一是“时令价”模糊不清。
海鲜、家禽、高价蔬菜,经营者往往在餐牌上标着“标时价”,消费者结账时才发现价格高得惊人。
二是优惠券限制多。
一些酒楼以优惠代金券招徕生意。当消费者下次就餐并出示代金券时,店方则以“这种券只能在一天中某个时段使用”、“这种券只对某些菜品有效”等理由搪塞,并以代金券背后印制的“使用规则如有改动,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开脱。
三是原料中途调包。
即使消费者所选择的食品与经营者提供的不一致,即便是要求当面验证,也不能避免商家在烹饪环节做手脚。
四是海鲜计量作假。
由于许多海鲜要按斤称重且价格不菲,受利润驱使,经营者常常在海鲜计量方面做手脚。
如在电子秤下面垫塑料泡沫,导致称量时缺斤少两;等消费者挑选好海鲜时才按单价数字“开始计算”,将秤盘与海鲜一起称重计价;
将海鲜猛地扔进秤盘,产生的冲击力使秤的计量数字瞬间加大,导致计量不准;在电子秤前堆放物品,或将秤放在较远处,让消费者难以看清楚。
最后,也提醒广大餐饮老板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强制消费,保障消费者享有充分的选择权。
那么,你认为4碗粿条汤付费545元,算是天价吗?
#头条创作挑战赛#
现在有一群专门干这种事的 拿着打假做幌子 专门敲诈勒索商家 我朋友就因为菜单的名字被举报到工商局了 举报人地址显示广东潮汕人 朋友的店在沈阳
#请大家认清骗子,别上当受骗# [发怒][发怒]个体商户们注意了,别被骗了,我差点损失180元[发怒][发怒][发怒]
就在刚刚,有个陌生电话打过来问我名下的个体经营户有没有进行年报,她一上来就报了我的名字和营业执照名称。
我说还没有,我说我等会就去进行年报,我问她是不是去粤商通上面年报。
她说年报不在那上面报了,改微信公众号申报了,我信以为真,按她说的添加了公众号。
添加之后她让我点击申报,并填写信息,我填完之后问他是不是提交完好了,她说是,我提交并付了180元服务费。
开始付钱的时候就有所怀疑了,但以前没报过所以也就给了。
后面我去网上搜了一下,发现竟然有和我一样的商家被骗了,申报页面和我这个一模一样,就是我的是180,他的是160。(并得知年报不需要给钱,免费的)
我得知情况,立马去微信申请交易投诉,并把信息和证据提交上去了,这时候离被骗才过去不到十分钟。
过了5分钟,正当我抱着破财消灾的心思想着算了吧,反正没多少钱,微信投诉结果就出来了,并且把被骗金额一分不少的退回来了。[惊喜][惊喜][惊喜]
那心情真是做过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