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从“全民所有制”到“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了侵吞“国有资产”吗?
很多人意识中的国企,是一个含混的概念。
在《公司法》实施之前,中国的“企业”按“所有权”关系分两类,“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前者就是今天很多人依然固守的“国企”。
事实上,今天与国资有关的企业有三类:
第一是国有独资公司,通常是资产管理公司,替全民打理资产的。
第二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通常是垄断行业,国家要控股。
最常见的是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参与市场竞争。
为什么从以前的“全民所有制”到今天如此“复杂”的“有限责任公司”?
最简单易懂的解释:可以更有效地使用国有资产,可以更多地利用社会资源。
国家有100块钱,可以全资投一家公司,也可以参股投很多公司,社会资源的投入,让经济的蛋糕可以做得更大。
有网友批评我:人家讲微积分,你讲四则运算。
他客气了,其实我讲的是1+1=2 ,是常识